书城历史清代地方城市景观的重建与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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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清代成都公共活动空间的重建(10)

第二节 清代成都会馆公所的建设

会馆的建设由来已久,对其的关注也颇多,人们大多认为"会馆是一种地方性的同乡组织",或"会馆是明清时期异乡人在客地建立的一种社会组织"。何炳棣先生做过较为准确的阐述,"会馆是同乡人士在京师和其他异乡城市所建立,专为同乡停留聚会或推进业务的场所,狭义的会馆指同乡所公立的建筑,广义的会馆是指同乡的组织"。在清代成都城市的重建过程中,会馆公所的建设并未彰显,然而,实际上在城市重建过程中,会馆公所发挥了重大作用,整合移民,发展商业,会馆集中区成为成都最为繁华的地区,会馆丰富了城市景观及城市生活。

成都的会馆也大抵由三类原因形成:一给同乡的官僚、士绅和科举之士居停之用;二是工商业发展而建立的同乡行帮会馆。三是移民发展出的会馆。明清以来,官僚行政体系实行"避籍"政策,就是本省的人不能做本省的行政官员,而宦游之地往往远离故土。如赴四川任职的外地官员,入蜀出蜀都长达月余,交通不便,有时还会客死他乡,或无旅费出川。成都的许多会馆都为萃居省城的宦游者所建,每岁春初,大吏会去会馆团拜。另外,在成都还有为四川各地的科举士子们前来投考而设的科举会馆傅衣凌先生曾提出要关注这类会馆。清代成都生产力的发展、交通的便捷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同籍商人为谋求发展、克服异乡生存的障碍,他们起而模仿官绅会馆并发扬光大之。成都作为移民集中的区域,会馆则成为克服土客矛盾和客客矛盾的场所。会馆作为以原籍地缘关系为纽带的民间互助组织,具有独特的政治、文化、信仰功能。

一、会馆公所的建设

笔者统计,清代成都共有61座会馆、同乡会和公所,这些建筑有的是同乡组织,来自陕西、湖广、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云南等几乎所有行省都在成都建有同乡会所;有的是行业组织,由来自不同地区的商人组织的行会建立了不同的会馆公所。这些组织是清代成都繁荣过程间接但又生动的见证,而且它们参与到了城市的社会重建中。这些会馆公所重修、建立的时间构成了城市重建繁荣的时间指标,城市早期的复苏就始于移民建立的非正式的会馆。

(一)清代成都最早的会馆

成都明代已出现了会馆,明万历十九年,在治东城外珠市街建有浙水乡祠,清初改称水神祠,嘉庆八年重修。会馆在康熙初年成都开始重建时就己出现,在省政府仍未入驻成都时,康熙二年(1663)成都己有了最早的会馆,以三官堂名称存在的陕西会馆。

陕西移民很早就在成都这座城市留下自己的痕迹。在最早进入成都的清军中有不少陕西商人做为军队供应商随军而行顺治时期的四川巡抚李国英在奏书中提到,当时无粮无饷的清军全靠秦商贩运秦货支撑。顺治十六年(1660)清政府正式征服成都时,"川北及秦陇人,俱相随大军开辟"。在故民不到千百分之一的城市,这些远近趋利而至的移民无疑是城市的新主人。

据康熙六年(1667)四川巡抚张德地的上疏,成都"以四方流氓艺业贸易,凑成省会"。成都城的居民最早就是由这些前来艺业贸易的"四方流氓"即商人集结而成。在康熙十年(1671),当时成都"城中茅舍寥寥,询其居民大都秦人矣"。可见当时陕西人在成都居民的比例。王士祯在康熙三十四年(1695)再次到成都时,提到"子再使蜀,成都居人虽视壬子为多,然率秦楚贾人耳,土著什不得一",直到康熙中叶之后,成都人口仍大多由陕西湖广商人组成,本地土著不到十分之一。

陕西来成都定居和经商的人在康熙初年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他们所从事的行业主要有棉织业中的绒线业,"秦人寓蜀者多业此",以及皮货、粮食、药业、典当业等多种行业。清初成都的当铺多为陕西人所设。陕西人在康熙二年即以三官堂的名称建立了自己的聚会场所。相传陕西会馆始建时,此地为低凹的淳塘,后由寓居成都的陕西同乡背来泥土将其填平,在平地上建起陕西会馆。随陕人同乡的聚会、祭祀,附近渐渐有了店铺,形成一条街道,人皆以会馆名之。遂名陕西街。

陕西会馆会众中一向巨商大贾为多,实力雄厚,陕西会馆在众多会馆中较为突出,建筑雄伟,规模庞大。清嘉庆二年(1797)拓建,扩修正殿,并在大殿后增筑药王殿,祀陕西名医孙思邈。光绪间毁于火。光绪十一年(1885)由陕籍川省布政使程预首倡重修,寓蓉的33家陕商集资重建。现仅存大殿。大殿坐北朝南,建筑面积805.2平方米,殿顶覆盖黛色筒瓦,重檐歇山式两称翘檐,正脊两端各有龙形兽物,底楼立柱为石柱,四角石刻到顶,其余以楠木与底楼石柱接榫而直上檩梁。大殿木窗雕镂工艺精细,斗方云饰彩绘生动,富有浓厚的北方建筑风格。管中窥豹,从陕西会馆的发展可以看到会馆公所在城市重建中所经历的变化。

(二)成都会馆的发展演变

会馆公所伴随着成都城市重建的步伐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一是顺治、康熙、雍正时期,二是乾隆到嘉庆时期,三是道光之后。数据统计,有建立年代的32间会馆公所中,有3间是康熙时建立的,雍正年间3间,乾隆时期最多有15间,嘉庆年间4间,道光年间3间,咸丰年间2间,同治年间2间。

1.康熙至雍正时期,会馆以祠庙等形式存在

在康熙雍正时期,成都出现了6家公馆会所。不过,在这一时期,早期移民客商聚会之所或同乡会所大多以祠庙等形式隐蔽存在,不像乾隆后直书其名。移民客商兴修或维修寺庙、庵堂或祀庙作为聚会联络乡谊的场所。

康熙二十二年(1683)浙江遂安方象瑛典试成都时,当时成都北门外已有两浙会馆。实际上当时的两浙会馆即是下河坝街的广福寺,为名寺庙,会馆由浙籍按察使胡升猷召集,僧人主持,在蓉浙籍官员及同乡酬资兴建。浙籍学使方象瑛还为会馆题额"吴越星临"。

也有一些同乡商人选择交通便利商业集中区为据点建立庵堂寺庙为会所,如在康熙三十四年(1695),从事多种行业的楚蜀闽三省客商公会在东城内总府街的穿心街建兴隆庵作为公会会所,并于雍正元年增修,扩大其规模。同样,在陕西街上,还有由陕西咸宁、长安同乡在雍正十年(1732)共建观音堂作为会所。这些位于城市中心区的寺观庙宇由于其区位优势,常常被同籍商人们作为聚会场所使用,成为早期的商业会馆。此外,这一时期,一些行业公会也出现了:在北门上河坝一带,木材行业在康熙三十八年(1699)在此处建立了水神寺作为木行行会。雍正十四年(1736)四川获准在成都开局铸币,宝川局炉头出资在楞伽庵建铸造业行业的公所,专祀金炉圣姑,又称四十炉公所。早期以祠庙形式出现的行业公会的建立标志着成都经济的恢复。

2.乾隆至嘉庆时期

在成都已知建设年代的33座公馆公所中有19座是在这一时期建立的,无疑这一时期是公馆会所建立的高潮时期。这段时期也是城市重建恢复速度最快的时期,如前所述,乾隆时期政府在西南的军事活动使成都成为重要的大后方,大批军费、物资在这里中转,耗时长并用资浩大的金川战争采用的商业模式的供给方式使成都吸引了大批的商人金川战争的商业承包方式。用李劼人的话来说,此时"求名、求利、求安定生活的都麇集于此"。乾隆以来这座城市繁荣的商业气氛很快吸引了数量不断增加的商人,各种会馆公所也迅速聚集在这里。

会馆在乾隆年间大量出现,并有公开化的倾向,一些会馆也是在乾隆年间将其原用寺庙名正式改为"会馆"或"公所"之名的。但是,在这一时期官方记录中,对会馆公所的记录却十分隐蔽,在嘉庆《成都县志》中未记录会馆公所,而在嘉庆《华阳县志》中,会馆仍以寺、堂、庵等寺观名称出现,但志书中提到了此处五处川主庙,同时提到了已建于明代万历年间,但此时己改称为水神祠的浙水乡祠。志书中明确提到的会馆之所有三处:建于康熙三十四年的兴隆庵作为楚蜀闽客商公会之;作为江西临江会馆的小蓬莱;也提到了城南的小天竺即浙江会地。

会馆公所在官方记录中从开始的半掩半露到后期的身份公开,是受到官府对其态度的影响,早期官府对这种乡谊聚会的态度是不明朗的,各种会馆不得不常以宗教祠祀场所的名义出现。当然,早期的会馆也存在着各种问题,为官府所忌惮,"以有私立会馆,凡-家有事,率楚中群凶横行无忌,此告彼诬,挟制官府者"。康熙年间,也确实有移民与土著之间的对立问题。一些会馆"挟众自立",与官府对抗或借名目聚集力量,发展势力,引发政府的担忧。

乾隆八年,乾隆曾谕示:"闻四川风俗,信尚邪教,名目种种不一。其间或勾结匪类,或诓骗钱财,甚为地方之蠹。为大吏者,时当留心查拿,严行禁止,不可徒张告示,敷衍虚文。至于无知乡人,迎神赛会,如古人傩蜡之类,亦不概行查禁,以致滋扰。可密寄信硕色知之。"我们可看到,尽管政府这时仍担心会馆公所之类"迎神赛会",其间可能"藏匿匪类"或出现"勾结匪类,或诓骗钱财,甚为地方之蠹"等扰乱社会秩序的现象,但是此时地方政府已不能"概行查禁",因为这已是相当普遍的现象。

乾隆十一年(1746),四川巡抚纪山奏复:"川省五方杂处,商贾每以聚会联络乡情,会名亦多,不仅有火官名色,其中不无藏匿匪类。"乾隆回旨:"一之为甚,岂可再乎?以后遇此等事,当留心慎筹,此正汝封疆大臣之要务也。"乾隆十年左右,四川商贾聚会联络乡情已成风气,而这种联络乡情常以各种名目出现,没有直接用会馆公所的名目直接出现,其"会名亦多,不仅有火官名色",由于担心"其中不无藏匿匪类",这类会所引起地方政府的反感,因此政府把这类会所列为"饬属禁示"之害。

所谓"邪教"与地方信仰,实与各地移民带来的各地文化有密切关系。如何整合这些信仰,是乾隆政府面临的担忧,同时出现的啯噜和白莲教叛乱等增加了这一问题的严峻性。因此,乾隆时期,当外来商贾用各种地方宗教的会名和祭火官等宗教形式来联络乡谊时,进一步引起政府的担忧。到嘉庆时期白莲教起义平复后,各种会馆与公所已与政府担忧的"邪教"摆脱干系,会馆在嘉庆后的再次发展也与此时的城市经济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