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炒家”
有人说现在的温州人比当年的犹太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敏锐的市场嗅觉与精明的投资眼光不得不让你惊叹。炒房子、炒商铺、炒煤炭、炒油田、炒汽车、炒棉花、炒黄金、炒典、炒汇……什么都敢炒,就是不炒股。一旦浮现什么赚钱的机会,就会有温州人捷足先登,虎视眈眈,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温州人的忙碌的身影。他们怀揣巨资,蜂拥而至,不动声色,一展豪迈。
经过二三十年财富积累的温州人,在上世纪90年代末所掌握的民间资本已达6000亿元之巨。资本的威力很快就在炒房上面得到充分展示——温州人炒房,最初是从自家门口开始的。1998年到2001年,温州的民间资本促使当地房地产价格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市区房价快速从2000元/平方米左右,飙升到7000元/平方米以上。
自1999年起,温州民间资本开始陆续登陆上海、杭州等地。2001年8月3日,由《温州晚报》出面组织的第一个购房团驱车奔赴上海,第二批、第三批迅即尾随而来……就在人们尚未察觉之时,沪、杭等地的房价已经节节飙升。此后,《温州晚报》与另外两家报社——《温州商报》《温州都市报》纷纷推出的购房团如阵阵旋风席卷全国乃至域外,北抵蒙古国、东进辽沈、西连中东、南至越南、远达欧美……此举仿佛13世纪成吉思汗统领的蒙古军团,足迹所及,如入无人之境。“温州炒房团”,一个从未有过也未曾想到过的新鲜名词由此诞生。
有媒体专门为温州炒房团制作了一张炒房路线图,炒房者按照房产升值空间及市场环境等因素,把全国房产市场分成四个等级,依此进行操作:
一级市场是上海、杭州、北京等钻石级城市;二级市场是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大连、南京、苏州、厦门等;三级市场是东西部结合地带的省会城市或西部较发达城市,如武汉、长沙、合肥、南昌、成都、乌鲁木齐等;四级市场是经济地位和地理位置比较特殊的地级城市,如广西桂林、安徽黄山、海南三亚等。当然这种划分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形势的变化,炒房者也会随时调整“火力攻击”对象,比如海南三亚、海口的房子在温州人的参与热捧下一夜之间升值无数。
温州炒房团在相中某地楼盘后,往往将大量资金集中起来,以团购的名义谈妥价格,成栋甚至成片地购买下来,然后坐收渔利。其获利方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等房子升值后,迅速抛售出去,赚取差价;另一种是出租获利。而大部分温州人都是采取前一种方式,甚至有不少人还通过特别的手段对房价进行操控。
2009年初,一个10人的专业炒房团,每人出2000万,来到海口,首付20%,以6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跟一个开发商包下销售的全部房源,要求可在60天内随意更改房产所有人的名字。60天内随意更名是炒房的核心潜规则,随后,这10人各自联络自己的亲朋好友来买,房价涨到7000元,亲朋好友又通知自己的“关系人”,房价涨到8000元。见房价涨势喜人,外面人也跟进,房价一路飙升到1万多元,而温州人在8000、9000元以下已悉数抛尽。
温州人买房如“买菜”:上海,陆家嘴102套住宅仅两天就被温州人一抢而空,成交近亿元;杭州,西子湖畔每平方米逾万元的“黄金房产”主人大多是温州人;喀什,至少1000名温州人吃下喀什商贸城半壁江山;武汉,50多名戴着劳力士、提着LV包的温州人,在江城展开了一轮购房“血拼”,其中1个人10分钟连签6套房,每套都在200万元左右……
因为名声大噪,以至于开发商、其他炒房者乃至某些地方政府和媒体,希望借助温州炒房团的声势,抬升房价并从中获利,甚至传说有一些城市,温州人还没出现,仅凭开发商散布“温州炒房团就要来了”的话就可令楼市价格上扬。一时间,人们都说温州人像蝗虫,走到哪里,哪里的房价就遭殃。温州人被妖魔化了……
耐人寻味的是,2004年4月8日,新华社曾发表《向温州人学习》一文,文章说:“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敢为人先的温州人留下了许多创举。此次‘温州购房团’现象再次给人们上了一堂市场经济课。温州人在房地产市场一不偷二不抢三不骗,没有采取任何不健康不道德的手段投资房地产,我们应该以理性和宽容的态度看待他们。温州人捕捉商机的本领值得人们学习。”
趋利是商人的本性。将房地产作为投资项目,温州炒房团的所做所为虽然久为人诟病,但是在法律的意义上、在经济学的范畴内、在市场的空间里,它是合法合理甚至是成功的,因为在这里道德不是最大的游戏规则。
尽管在当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已经“臭不可闻”,个别地方甚至是“臭气熏天”了。但是责怪温州炒房团是没有任何实质性意义的。应当说是房地产市场的失范、民间资本出路的问题等多重因素诱发了目前的无序投机现象。
“中国皮都”温州平阳县的企业主吴春波也曾是温州炒房团的活跃分子,他接受央视《经济半小时》《东方时空》栏目的专访时说:“我为什么要买房?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总不能让钱躺在银行里吧?”2004年上半年,吴春波的制革企业因为污染问题不得不停产,一时又没找到新的投资方向,这才入伙了炒房团。
当然温州炒房团也屡有失手的时候,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不期而遇的迪拜世界公司债务危机,曾使其遭受重创。中国人或许还不知道“温州炒房团”已经远赴中东开拓市场——有媒体曝出,中国浙江商人因在迪拜炒楼损失20亿元人民币。
一位不愿具名的迪拜黄姓温商说,短短几个月时间里,他投资的迪拜项目土地市值大幅度缩水,从最高时的800迪拉姆/平方英尺,急跌至近200迪拉姆/平方英尺。在恐慌心理影响下,迪拜土地交易市场几乎停滞,想抛也无人接盘。
最痛苦的莫过于跟风炒房者。他们要么是忍痛割舍先期投资,撤离回国;要么债台高筑,缴纳高额的银行贷款,如果撑不住,甚至有锒铛入狱的风险。
在这场房地产“盛宴”之中,温州人终于为自己的狂欢付出了代价。
遭遇“滑铁卢”的还有温州“炒煤团”。
曾经有过统计说,到2004年底,山西境内60%的中小煤矿(包括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由温州煤团承包,投资商当时达2000人左右。
当时筹备成立浙籍矿山井巷企业联合会的阎敏才如此形容:“在山西任何一个产煤市县,基本都活跃着温州煤团的身影。”“我们协会举行成立大会时,国贸大厦下面是清一色的奔驰、宝马。”
然而风光的情形很快就过去了,时隔仅一年,阎敏才再次接受记者采访时却颇为失落:“去年,协会办公室里不停地有人来来往往,特别热闹。可看看现在,天天几乎没有人来。”
一位温州煤老板透露,他在上世纪90年代初来到山西,一开始干的也是掘井工作,后来和几个老乡合伙在山西承包了一个煤矿,2002年、2003年,煤炭市场回暖,他和“同乡”一样,赚了些钱,但在2004年下半年,他果断从煤矿退出,“压力太大,风险太高。”
宁武县煤矿投资者张有彦叫苦道:“现在的煤矿不能干了,都在亏损,人心惶惶。在山西没法待下去了,我们的资金都是家家户户集资的,现在已经投进去不止1000万了。”
原平64个中小煤矿,其中59家煤矿曾被温州老板承包,但原平的浙江老板不少人已经退了出去。退出的原因不言自明。
“很多人都是哭着离开的。”一位温州老板在阎敏才的办公室里说。“这还是抽身早的,现在很多老板想离开都不行,手里的煤矿即使亏本转手都没人要。据这位老板说,目前撤离山西的温州煤商已经高达70%左右,剩下的也在陆续离开。”
显赫一时的温州“炒煤团”顿时成了热锅上的蚂蚁,他们正面临着被“清理”出山西煤炭行业的命运。一场声势浩大的小煤矿重组运动正在产煤大省山西轰轰烈烈地进行。按照该省的整合方案,至2010年底,山西全省矿井总数将由2598座压缩到1000座,煤炭企业数量将从目前的2200个锐减至100个左右。此举意味着,浙商在山西投资的几百家中小煤矿将被兼并或被关闭,温州“炒煤团”或将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2009年8月,一份《浙商在晋投资的煤矿企业在山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背景下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的调研报告》称,“浙商在晋投资的煤矿企业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报告所引山西省浙江企业联合会调查统计的数据显示,浙商在山西投资煤矿企业已超过450家,投资总额在500亿元以上。
报告还称,“这些投资者资金均来自省内的千家万户,若投资血本无归或损失惨重,则可能引起省内一系列的诉讼,涉及企业、有关事业单位和银行等。”
煤矿没了,这些“笑着前来,哭着离开”的煤老板的出路也就成了问题。
为此,温州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周德文认为,炒房等短线投资造成了温州实业资本的空洞化,温州商人需要逐渐走向长线的、理性的投资。
假冒伪劣
曾有一段时间,“创富样板”浙商好像成了“臭豆腐”。一些论坛上,发出了一些批判浙商的言论,甚至将外省个别企业压榨工人、行贿舞弊、官商勾结、制造假冒伪劣等行为归结为“学浙江”的恶果,并认为是“温州式的廉而劣的生产方式造成了假冒伪劣产品泛滥”。浙江商人简直成了“将短期内的利润最大化而毫无顾忌”的奸商代表。
近来也有人说,“西班牙民间的排华商行为,实际上并不是针对中国商人或中国产品,他有一个特定的对象,就是温州商人——温州鞋商。温州部分商人在全世界兜售假冒伪劣产品,干扰别国产业秩序,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形象。在俄罗斯,温州商人用假货坑人,使得俄罗斯人把中国产品作为假货的代名词,在南非,在南亚……”在此君眼里,温州商人就是“假冒伪劣”的代名词。
温州,这个改革开放以来备受世人关注的浙南城市,曾一度因信用缺失而震惊中南海,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而名扬天下,的确成了世人诟病的对象,成了消费者心中诅咒的对象——
有一个上世纪80年代流传甚广的故事:一名东北女青年给未婚夫买了一双款式新颖的温州产皮鞋,不料刚穿了两三天,在结婚筵席上,新郎的皮鞋却开了帮,仔细一瞧,里头塞的全是马粪纸。恼怒之下,小两口把破鞋用邮包寄给了原温州市长,质问温州人拿这种劣质皮鞋坑人,当市长的脸红不红!
其实,这位父母官也颇感冤枉,在那个混沌无序的时期,他经常收到类似的邮包。由于缺乏游戏规则的有效规范,在全市几千家皮鞋厂与十几万供销员中,生产销售这种早晨穿上、黄昏就破的“晨昏鞋”的绝不是一家两家、一人两人,上哪儿管去?当市长的也是有苦难言。没有办法,于是在1987年8月8日,杭州武林门燃起了一把大火,将5000多双“温州皮鞋”付之一炬,以“贡鞋”闻名400余年的温州皮鞋蒙受了巨大的耻辱!
与温州市区一江之隔的乐清柳市镇,不到5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有上千家低压电器生产厂家。改革开放之初,求富心切的温州人为了获取暴利,干起坑人蒙人的勾当来同样是昧着良心、花样百出:比如国家规定,低压电器的触头必须用白银,但柳市人却用白铜替代白银,这样一来,个人的利润虽然增加了30%乃至50%,但低压电器产品的质量、寿命和安全性能却远远低于国家标准。再比如上千家低压电器企业中,有证企业不到1%,有证产品不到0.1%,但柳市人为了使自己的伪劣产品有销路,却挂羊头卖狗肉,假冒北京、上海等地知名企业的品牌,人家一检测,产品质量全不合格。
1989年,有关部门通过对乐清柳市低压电器的调查,发现大多数的企业没有国家颁发的生产低压电器的许可证,产品质量更是低得可怜!新疆、黑龙江、河南等地传来因温州乐清生产的低压电器而导致人员伤残的消息!人们震惊了!中南海震怒了!1990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为此发出《关于温州乐清县生产和销售无证伪劣产品的调查情况及处理建议的通知》。国务院七部局和省市县三级政府专门组成的大规模工作组、督察队随即进驻柳市镇,联合查处乐清的假冒伪劣产品!1990年,原轻工业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了通知,将温州产皮鞋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工厂被查,店铺被封,产品被销毁,合同被作废。与此同时,永嘉虚假广告、苍南假冒商标、瓯北劣质阀门等也频频被媒体曝光。“假冒伪劣+市容差=温州”这一某大报的公式标题在某种程度上固定了外界对温州的看法,使温州的上上下下压力重重。一时间,温州成了“瘟州”;温州人成了欺诈失信的代名词,人们避之唯恐不及;温州货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市场份额急剧下降。聪明过头的温州人终于尝到了自己酿造的“信用缺失”之苦酒……
严酷的现实给自作聪明的温州商人打了一针清醒剂,痛定思痛的温州人壮士断臂,毅然决然与失信的昨天告别,开始寻找曾经丢失的信用:在低压电器生产基地柳市镇,打假治劣专项斗争如急风骤雨荡涤大地,1267家电器门市部被查封,1544家家庭生产工业户歇业,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打假声中,假冒伪劣产品成了过街老鼠,无处可藏。
在印刷业整治重点地区苍南县,半年时间内,捣毁制假窝点201个,取缔无证经营企业396家,查获假冒商标案247起、假冒证据案32起。公安机关还对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刑事拘留115人,逮捕51人。
与此同时,温州市委、市政府1993年下半年断然提出了“质量立市、名牌兴业”的战略决策,决心从根本上解决温州产品假冒伪劣、温州信用严重缺失问题,在几年的时间里,温州市两度召开万人动员大会,号召全市人民卧薪尝胆,背水一战,努力拼搏,使温州的产品质量赶上甚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在国内外市场赢回声誉,重振雄风……工夫不负有心人,“假冒伪劣”之都很快蜕变成了“中国鞋都”、“中国服装名城”、“中国低压电器城”。抚今追昔,那时的温州市长钱兴中感慨万千地说,失信则衰,守信则兴。温州巨变,得益于对诚信的遵行……
这正如一位经济学家所说的,人们之所以遵守道德或者法制,不是因为它们被称为“道德”或“法制”,而是因为它们对人们有利——现在的温州商人都深谙这个道理。
“吴英”式悲剧
吴英何许人也?在2006年发布的胡润“女富豪榜”中,以38亿元之巨排在杨澜之后,名列第6位。在此之前,26岁的吴英还是浙江东阳一位默默无闻的社会女青年。
那么胡润又是怎样注意到这名女“富豪”的呢?媒体是这样说的:
她第一次亮相——长达两个多月的免费洗车点和洗衣店已让整个行业陷入恐慌。
她引起重视——今年(2006年)4月以来投资了12家企业,其中的本色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
她秘密成交——耗资3800万元,买“望宁公寓”楼盘40多套房产和30多间街面房。只谈15分钟、现金交易的做法,已抬高东阳房地产行情。
她高调出场——向东阳市“光彩事业促进会”捐款500万元,为了钱的来历,市主要领导多次找吴英夫妇谈话。
她至今保守秘密——期货如何为她带来近38亿元的财富。
……
吴英的高调亮相、自我“曝光”也许让外国人胡润也不能不把她囊括进榜单中,然而他也未必清楚这位女富豪的真正底细,倒是一年之后的人民法庭揭开了这真实的一幕,使得精明的胡润先生也深感吃惊。
2009年12月18日下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法庭上,主审法官花了整整50分钟时间,用较快的语速,宣读了这份长达32页的判决书。
东阳市领导以及来自社会的疑问得以证实——吴英来历不明的财富果然不干净,其骗取集资款7.7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亿元。
判决书上称,被告人吴英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即以每万元每日35元、40元、50元不等的高息或每季度分红30%、60%、80%的高投资回报为诱饵,从俞亚素、唐雅琴、夏瑶琴、徐玉兰等人处集资达1400余万元。
吴英在已负债上千万元的情况下,为了资金链的延续,于2005年下半年开始,继续以高息和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非法集资,并用非法集资款先后虚假注册了多家公司。为掩盖其已巨额负债的事实,又隐瞒事实真相,采用给付高息或高额投资回报,用非法集资款购置房产、投资、捐款等方法,进行虚假宣传,给社会公众造成其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假象,骗取社会资金。
如被告人吴英与杨卫陵等人合伙炒期货,但却不要杨卫陵等人承担风险,而是给予固定的回报。杨卫陵等人投入3300万元,吴英在炒期货实际亏损了近5000万元的情况下,隐瞒其已巨额亏损的事实,宣称有盈利,向杨卫陵等人支付了1400万元的所谓利润。
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被告人吴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先后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人处非法集资人民币77339.5万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426.5万元。
本案的被害人大多是放高利贷的人员,其资金也大多系非法吸存所得。仅林卫平一人,所涉人员和单位就达66人。另外,吴英除了向本案11名被害人非法集资外,还向王香镯、宋国俊、卢小丰、王泽厚、陈庭秀、俞亚素、唐雅琴、夏瑶琴等人非法集资。被告人吴英除了本人非法集资外,还授意徐玉兰向他人非法集资,徐玉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涉人员达14人。
被告人吴英在负债累累,无经济实力的情况下,仍对非法集资款随意处分和挥霍。如花2300多万元购买的珠宝,不用于经营,而是随意送人或用于抵押;不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投标或投资开发房地产,造成1400万元保证金、定金被没收;用集资款捐赠达230万元;在无实际用途的情况下,花近2000万元购置大量汽车,其中为本人配置购价375万元的法拉利跑车;为所谓的拉关系随意给付他人钱财130万元;其本人一掷千金,肆意挥霍,其供认花400万元购买名衣、名表、化妆品,同时进行高档娱乐消费等花费达600万元。被告人吴英不仅随意处分和挥霍集资款,巨额非法集资款本人竟无记录,公司账目也管理混乱,三个会计师事务所均无法进行审计。
……
在宣判现场,据说在听到死刑宣判之后,旁听席上吴英的母亲再也忍不住了,失声痛哭,吴英的父亲不顾一切,破口大骂,情绪激动,他们难以接受才28周岁的女儿被判了死刑。而吴英本人却没有太大的神情变化。她也没有当庭表示要上诉。
东阳富姐吴英以“富豪”的前生结束了,以罪犯的后世开始了,尽管此案也许还将面临二审、三审……
马克思有一句话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在他老人家看来,资本的原罪是客观存在的。
吴英也许就是这种原罪的代表。像她这样以身试法的当然还大有人在——比如顾雏军,犯虚假出资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比如唐万新,犯非法集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比如周正毅,犯操纵证券罪……然而顾雏军、吴英们自己却心有不甘。顾雏军自己写就了几十页辩护材料,在佛山中级人民法院作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无罪自我辩护,以图最后一搏。在狱中的吴英亦将一份30多页、数万字内容的上诉材料及一份控告信委托给了代理律师。据说上诉材料写得工工整整,每页都有吴英的签名和指纹,在材料中,吴英仍“坚信”自己无罪。
吴英认为,她借钱就是为了办企业,根本没想骗钱不还,她更没想过卷款潜逃。“我即使真的想骗,要是背着这么多沉重的房子,比蜗牛爬还慢。我借钱只是想经营企业,做自己的事业,做自己想做的事。虽然我有错,错不至于犯法,更不至于死罪。”“毕竟我的公司全部办在东阳,我也想为东阳经济和东阳老百姓作一点贡献,像广厦集团的楼董(楼忠福)和横店集团的徐董(徐文荣)一样,为当地老百姓多作一点贡献。”吴英说。
尽管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将吴英案列入2007年度全省十大经济犯罪案件之一,吴英也被一审判处死刑,但由此案引发的关注和争议一直未断过。
凤凰网财经频道曾在《争议吴英案》专题中进行了民意调查,共6532份投票,其中“你觉得吴英是否判死刑”这一问题中,反对判吴英死刑的意见占据了压倒性优势,88%的网友选择了不应该判死刑。
目前的争议已经不仅仅聚焦于吴英案本身,争议的关注点在于,以吴英的借贷行为为样本的民间融资是否应该合法化。
在凤凰网关于民间集资的调查上,47%的网友认为民间集资应该合法化,44.3%的网友认为民间集资未来的地位将依旧尴尬,而仅有不到一成的网友认为民间集资应该取缔。
著名经济学家、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茅于轼此前表示,谁都有权利集资,民间融资要合法化,国家应大力支持。
民营企业贷款难已是不争的事实,民间融资成为了很多企业经营资金的来源。吴英集资的钱基本都用于公司经营,这也是定性为集资诈骗引起争议的原因。
“浙江的民间借贷很发达,浙江的经济就是这样搞起来的。”茅于轼说。
经济学博士马光远则表示,吴英案警醒我们反思主流金融体系本身。为何几十年来无数中小企业都在通过民间融资寻求更进一步的发展?为何在国家利率更低的情形下仍有许多民企不顾风险地去借贷民间资金?“这值得引起我们的思考。如果没有这些地下金融、高利贷,这几十年来这些中小企业是不是都死光了?”
若没有这些地下金融,那么每一次的国家宏观调控,每一次的收缩银根,这些企业是通过什么方式应对的?
马光远认为高利贷之类的地下金融确实在几十年间支撑着民间金融的发展。不仅没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一直在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对民间经济长期起着正面作用。
“我们该考虑的是怎样去引导这部分民间资本,如何使他们阳光化、合法化,究竟该由谁去给这些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为什么他们能有那么高的回报率?反过来我们的制度做了什么?”
反思体系本身是否存在问题,引导民间金融阳光化,这正是许多人都在深深思索的问题。
然而2008年以来,包括吴英在内,浙江已经先后宣判了5例“集资诈骗”犯的死刑,而且获刑的无一例外,都是浙江本地女子。
2008年3月21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丽水女子杜益敏死刑。2009年8月5日,杜益敏被执行死刑。
2009年8月23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温州乐清女子郑存芬死刑。
2009年3月20日,乐清农妇高秋荷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2010年2月23日,台州女子王菊凤被台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2009年有一篇叫《浙商资本:盛宴狂欢背后的末日危机》的文章曾引起国家主流媒体关注,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中华网、环球网都登载于首页。该文列举了大量显示“浙商原罪”的案件,其中包括浙江本色集团非法集资诈骗案、浙江江龙印染集团骗贷和债务案、浙江超界集团非法集资诈骗案、浙江溢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杜益敏非法集资诈骗案、浙江五环氨纶集团非法集资案、浙江纵横集团债务案、浙江光宇集团连环债务案、浙江金乌集团骗贷案、浙江远东化纤债务案、华联三鑫集团系列债务案、银泰房产系列债务案、浙江贝斯特纺织公司系列债务案等等,而非法集资、贷款和连环抵押骗贷等手段恰是“浙商发迹的密码”……
有人把当代中国之资本“原罪”,称之为“中国式之资本原罪”,吴英可算是现时代的一个典型人物。不管吴英前面是否还有路,此案给整个社会留下的震撼与警醒是确凿无疑的。但愿“吴英”式的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