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无所畏与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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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时风眉批(2)

历史的仇恨,不用说日本人要负的责任更多一点。吃掉朝鲜和中国,是日本选择的现代化路径的前提,但中国没有类似的前提。可悲的是,日本是个学习西方的优等生,而中国只是一个中等生,因此,中国挨打、被欺负、遭吞噬,是无可避免的事情。在****主导下扩张侵略的日本,能干出多少惨绝人寰的事情,事实上早已超出了现在日本人的想象。更加可悲的是,战后的日本,由于占领者美国出于冷战的需要,没有对自己进行彻底的反思,在国内留下了一个庞大而从不认错的右翼,在战后不长的时间,昂然进入最发达国家之列,在这个过程中,日本的右翼,甚至重新部分地变成了日本复兴的火车头。

应该说,战后的日本并非没有对那段侵略历史进行反思,但反思的声音,永远都压不过不认错的呐喊,这种呐喊跟冷战时特别的反共声音往往难分彼此,搅在一起,使得事情更加复杂化。而日本政府,对于战争的态度,又相对比较暖昧。反过来,作为受害者的一方,中国人的批判和反思,也因为冷战的缘故,显得过于脸谱化和功利化,很难令人信服,难以起到正视历史的作用。所以,当改革开放,中日再一次开始大规模接触之后,两国国民的关系,不是因经济联系导致的物质至上,就是仇怨再生,仇日和哈日,一如一枚硬币之两面。

戏剧的民族主义,就是仇日一面的具体体现。这样想象的中日擂台在荧屏上出现的次数多了之后,每当日本球队来华比赛的时候,我们就会理所当然地把这些无辜的球员,当成昔日的日本武士,肆意叫骂,无所不用其极。

国民中的一些人似乎对韩国人在历史片中的自我膨胀不以为然,但我们想象的擂台,其实跟韩剧意淫我们的唐太宗,没多少分别。

“人肉搜索”的私刑

对“人肉搜索”这种做法,褒贬不一。几桩闻名的人肉搜索事件中都充斥了社会正义感。叫好者称之为伸张了正义,贬低者说他侵犯人的隐私,最激烈的反对者呼吁国家制定法律禁止之,以保护人的隐私。

但是,这种行为,无论搜索得多么解气,说到底,很类似于过去的私刑。私刑不见得都不地道,无论是负屈含冤者手刃仇家,子弟为父兄报仇,还是宗族将奸妇奸夫游街示众,在当时的道德氛围中,很多案例都有相当的正当性,可以博得大众的同情。(历史上很不地道的私刑的确有,但不见得占很大的比例。)

今天的人肉搜索与过去的私刑一样,都是法制不健全的产物。一个正常的国家是不应允许私刑存在的,私刑意味着个人可以自己执法,显然,如果个人或者小范围的社会群体成为执法者,那么国家的权威就会因此受到损害,轻则秩序混乱,重则危及国家安全。因此,任何一个政府,只要当政者头脑清醒,都会用强力制止私自执法,无论这种行为有多么充分的道德借口。

可是中国是个长期以来道德大于法律的国度,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又有过很长一段时间,以政策代替法律,以群众运动替代法制。从某种意义上说,私刑泛滥,恰是我们这个国家前现代特征的主要表现形式,即便社会的技术进步已经达到了跟发达国家相近的水平,互联网普及度几乎跟美国处于伯仲之间,这种现象依然会存在,而且人们似乎对此并不反感。

政府要想制止私刑,或者人肉搜索这种变相的私刑,唯一的途径是健全法制,像虐猫、花心导致妻子自杀的行为,虽然未必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估计是逃不掉民事责任的。网民举报,充分合理。但如果聚众打上门去,闹得他们鸡犬不宁,就过了,变成了私刑。

有充分的道义理由,可不可以启动私刑?如果是械斗打架,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我相信多数人不会同意。但是,人肉搜索这种变相的私刑,一时半会儿危及不到搜索对象的生命,大家又可以解气开心,一定会有很多人乐意相从。但是,私刑的危害,无论真刀真枪,还是众口相啐,其实只有程度的不同,本质是一样的,都是对法律秩序的一种伤害。这种行为,不仅损及国家法律的权威,而且对人们正常的社会生活,也不是好事。

首先,这种行为的泛滥,有时候会伤及无辜,毕竟,大众不是执法者,没有具备执法机关所有的调查本领和手段,弄错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其次,这种行为,容易被居心不良者利用,作为挟私报复的工具,真要是有人这么做了,又有很多满怀正义感又很热心的网民跟风,最后酿成大祸也说不定;最后,我们看到目前存在的人肉搜索,有的已经演变成了具体的攻击,比如把搜索对象的电话打爆,让他们无法正常生活,往人家门上涂粪,刷辱骂的标语,甚至全程跟踪辱骂,等等。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为另外一种形式的违法。

无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制止人肉搜索,这种行为都不应该被提倡。像我们这种有着道德压倒法制传统的国度,在走向法制的道路上,必须树立法律的权威,严禁私人自行执法。

犯了错的小人物也有尊严

报载,厦门整治街头小广告出狠招,江头社区的治安巡逻队抓了四个贴小广告的“现行”,随即用他们身上带的小广告贴满了他们的全身,然后逼着他们去清除小广告。新闻图片上那几位“现行”,连脸上都贴满了“膏药”,一脸的无奈。

按中国的传统,百姓犯了错,必须接受惩罚,惩罚不仅是肉体上的,也包括精神和人格上的羞辱。比如抓到衙门去褪了裤子打屁股,在站笼里罚站,判死刑要插上牌子游街。不见官的民间惩罚也类似于此,在祠堂里当众用荆条抽打属于小意思,重的作奸犯科者,抓来,大抵要剥光了衣服示众(如果女的比较有姿色,大家剥衣服的积极性更高),然后再沉潭。总的来说,凡是惩罚,羞辱是免不了的,属于惩罚内涵中的应有之义。

在中国这个地方,无论如何反传统,但传统却总是阴魂难散。没秩序的时候,上下各色人等互相惩罚、一起羞辱,有秩序的时候,则惩罚中的羞辱,就专门留给下等人。总而言之,即使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对人权的理解依然一片茫然,似乎不知道,即使再卑微的人,也一样是有人格和尊严的,而且要尊重人家的人格和尊严。

我们的文化里,“人格”或者“尊严”这样的概念,在以前是没有的,类似的东西只有“面子”。中国人之爱面子,曾经让初来乍到的西方人很是大惊小怪,总是在书里写来写去,但也总是写不明白。不错,中国人是很在乎面子,如果一件事让他在实利上吃了亏,但却有相应的精神上的好处,即有了面子,那么他大抵是会高兴的,反之也是一样。

中国人的面子有很多层面的内容,被人看得起叫有面子,替人说项成功叫有面子,做事做成了同样是有面子,甚至被官府抓了很快被放出来也是有面子。最重要的是,面子是有等级的,不同等级的人,面子的概念是不同的,面子也是有运用范围的,如果一个人的面子可以遮住有权施加惩罚的人,那么羞辱就不容易落到他的头上。一般说来,等级高的人面子大,遮蔽范围大,等级低的人面子小,遮蔽的范围也小。无论面子大小,只要伤及面子,总是令人难堪的事情,往往比肉体的伤害更加令人不舒服,除非此人是浑不论的滚刀肉。

从实施惩罚的效果角度,凡是需要惩罚的时候,往往要触及对方的“灵魂”,羞辱其人格,为的就是让这个人和其家人没面子,在人前抬不起头来,如是,效果才好。只是这种羞辱性惩罚的运用,往往强化了人们的暴虐心态,只要有机会,大家都乐于表演羞辱别人的闹剧,或者观看羞辱人的表演。过去的县太爷不会当众打缙绅先生的板子,那是因为相对于县太爷而言,缙绅的面子足够大。如果换成皇帝,而这个皇帝又足够暴虐的话,管你是谁照样打,明朝不是有廷杖吗,意思就是即使贵为大臣,惹恼了皇帝,照样当众打屁股。那个被文人捧得很红的雍正皇帝,还干过这样的事,不打也不杀,赐块“名教罪人”的匾,叫某大臣(钱名世)挂在自家的堂上,就是要羞辱你和你的全家,宗族里游街或者沉潭,都轮不到族长老爷,即使他老人家也不免偷香窃玉,不过一旦落到绿林好汉的手里,族长老爷的面子就不一定能保得住。

只要面子遮蔽不到的地方,羞辱就有可能发生。无论你官当得多大,地位有多高,只要上级领导发了话,羞辱就免不了。清朝皇帝经常发动群臣对某个人搞大批判,群臣无不乐于响应。明朝的永乐帝将建文帝的忠臣家眷发往教坊为娼,众军汉特别踊跃地前往蹂躏。总之,羞辱发生的时候,往往是众闲人狂欢的时刻。文革时,无论给大人物戴高帽子游街,还是给村里的破鞋挂上真的破鞋示众,参与的人都一样地兴奋。

不过,在正常年景,最易发生的惩罚性羞辱,还是在最底层的人们身上。一个社区,往往是边缘的人最倒霉,只要有点事,大家就会群起而攻之。但是他们也比外来的同类处境好些,因为那些外来的人,地位既低,又没有熟人的情面,所以,只要他们犯了事,肯定是全区共讨之,羞辱自然是无法避免。

回顾厦门发生的事情,如果那几个贴小广告的人与治安联防队员是一个社区的,可能命运未必会如此惨,但是,这些看上去民工一样的外地人,有谁会在意他们的感受呢?

一个不懂得尊重人的社会,人是没有地位和尊严的。今天落在外地民工头上的羞辱,只要机会成熟,同样会落在另外的人头上,无论你地位多高,活得多体面。从本质上讲,对犯错甚至犯罪的人的羞辱,如果说对这些人有什么改变的话,那么更可能的是让他们变得更加暴虐,仇恨心理更加恶化。

庙会的“皇帝”

京城的庙会,从来不缺人气,一年比一年人多。光门票的收入,主办单位就赚了个满盆满罐,遑论摊位收入。

为了争人气,京城的各大庙会,还争相请来了皇帝。今年京城的庙会花样翻新,天坛、地坛、北海等著名旅游景点纷纷上演祭天、祭地、祈福等“皇家大戏”,“‘皇帝’成了庙会的主角,呈现一道华丽的风景”。 (2009年1月28日新华网)

这样的皇家大戏,十多年前,我就在地坛庙会上见识过一回。不过,今年的“皇帝”祭地仪式可是今非昔比,文武百官、侍卫仪仗浩浩荡荡,皇帝也高大气派,衣衮华丽,整个祭地仪式像模像样,三跪九叩,煞有介事。

年节的庙会,是老百姓扎堆找乐的场合,把个“皇帝”弄出来,排上阵势,三跪九叩地给大伙演一场,倒也没什么。只是我有两个地方不太明白,一是干吗出山的皇帝都是清朝的打扮,中国历史上那么多王朝,难道只有满清王朝的皇帝才配出来祭天祭地吗?二是庙会上演戏,无论曲艺还是杂耍,无论扮演村姑还是小丑,大家都是平等的,怎么单单皇帝成了主角?

所以,庙会里的皇帝,不仅仅是一个戏里的角色,一个好玩能吸引观众眼球的角色,明显还有其他的意蕴。

地坛庙会上“皇帝”早就现身了,但为什么近年才变得风光鲜亮,而且招引得其他的庙会也跟风效法?这是因为近年来的皇帝,已经全面吃香了,在传统儒学复兴的大潮中,甚至在此之前,皇帝已经悄然占了先。当然,最走红的,还是离我们最近的满清皇帝,铺天盖地的满人皇帝戏充斥了电视屏幕,以至于人们只要想到皇帝,就是红顶兽毛大帽子的满人皇帝形象,一说到公主,就是满人的格格,太监,也只能想到李莲英的尊容。

传统复兴,难道是帝王意识的复兴,是三跪九叩的皇家礼仪,是等级森严的社会秩序?在原本就没有清理干净专制意识的中国社会,即使是游戏和演戏,只要大家耳濡目染多了,等级观念、权力意识、尊卑格局不难复制。

皇帝梦

古代中国是个身份不固定的国度,不像中世纪的欧洲,贵族是贵族,农民是农民,怎么也颠倒不过来。中国的平头百姓,有时候连皇帝之尊都敢觊觎。种地的陈胜,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小亭长(相当于今天的派出所所长)刘邦看见秦始皇出巡,说:“大丈夫当如是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