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同盟
由于转型时期体制的特殊性,地方政府和某些部门在中国经济飞速增长的过程中,起了经济增长发动机的作用。因此,不仅某些政府部门跟特定的垄断行业形成了特殊的关系,而且地方政府和一些中央政府部门,各自权力的含金量也陡然暴涨。其结果是,一方面出现了跟市场化进程相悖的普遍的寻租现象,一方面也诱使政府部门有很大的积极性扩展自己的权力。
现在所谓的利益集团,实际上是权力资本和金钱资本的混合体。日益增长的财富,不仅使这些集团在权力的运作上更加游刃有余,操控能力更强,甚至可以操控学术话语,为它们服务;而且具有更加强烈的冲动,影响政治的决策,使之为集团牟利。
以前,我曾经将这种利益集团存在的经济现象称为诸侯经济,其实不对,更确切地说,应该是诸侯经济联盟。现时利益集团所表现出来的地方主义和部门主义的倾向,不仅仅是地方的问题,也不是部门的问题,虽然部门之间,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也存在着资源的争夺,但更主要的表现形式,却是一种权力交换的关系。换言之,地方之所以在经济方面可以抗命,而且往往能够抗命成功,其中中央部门的暗中相助是免不了的。这里,从中央到各种行政力量和企业、官办协会、官员个人的关系网等势力,结成了十分复杂的权力关系。
跟清末民国时期的官商关系有所不同,现在的利益集团,民营资本更多的是以偏婢的面目出现的,一位民营企业家形象地称之为国营资本的“二奶”。在利益集团中,国家利益、地方利益、部门利益、民营资本家的利益以及官员自己的利益,搅在一起,成了一团解不开的乱麻。
权力的交换无所不在,但主要还是体现在涉及公权力的审批的场景内。以我比较熟悉的高校领域而言,各种项目的审批与评比,往往演变成教育行政部门和知名高校之间的权力分赃,大家排排坐,吃果果,你一个,我一个,分剩下了,才会轮到别的学校。“汉芯”事件这样大的学术作假,之所以能在数道关口面前畅通无阻,就是因为存在这样的权力分赃机制,在这里,所谓的学术标准,仅仅是拿来说事的某种借口。在其他领域,尤其是热门的经济领域,这种现象更加明显,各地“跑部钱进”的过程,不过是这种权力交换的一种形式,其他更加隐蔽的形式还有很多种。
很有意思的是,由于部门利益、集团利益的存在,使得相关人员在权力操作过程中,虽然明知道存在违规违纪的问题,但心理障碍却相对小得多,而且由于利益集团中存在中央部门的份额及国有大型垄断企业的份额,所以,它们往往可以堂而皇之地打着国家利益的招牌,大肆进行掠夺,而不担心受到惩罚。
实际上,在利益集团中,存在着一个面目不清的灰色地带,这个地带实际上流动着大量的官员个人资产,这个资产的数量之大,运作能力之强,已经达到了惊人的地步。只是,这些资产,或者躲在民营资本的后面,或者隐身于国家资本的内部。以目前的老大难,各地非法和半非法的小煤窑问题来说,大家都知道小煤窑后面有官员入股,但官员的股份占到多大比例?恐怕不是人们一般想象的两成三成,据一些小煤窑主反映,实际上官员的股份,要高得多,甚至每年收益的多半,都入了官员的腰包。
在这种权力交换中,一般老百姓的利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肯定是受到损害甚至严重损害的,但所有的交换,哪怕看起来非常明显的权钱交换,都会有一个或者多个“国家利益”的理由,成品油只在涨价方面跟国际接轨,是为了国家利益,手机双向收费,是为了国家利益,铁路春运涨价,是为了国家利益,养路费费改税迟迟不能启动,也是为了国家利益,甚至连北京的出租车行业维持垄断,顽固坚持出租车公司的高额利润,也是为了国家的安全。它们甚至可以将90年代以后的许多改革,都变成为自己集团增加收益的“收费改革”,打的旗号,就是改革。
事实上,利益集团的招数并不高明,明眼人一看就可以看出其中的猫腻,但它们的种种操作,还是可以照办不误,在媒体和学界的高调批评声浪中前进,其中的奥秘,就是权力交换联盟的存在。自从存在垄断权力起,这种权力就趋于结盟而不是纷争。在存在垄断权力的情况下,这些权力彼此结盟得到的利益,要远大于它们之间的争夺,这是一个古老的命题,显然,这个命题,已经被拥有众多高学历、高职称智囊的利益集团所明了。
上访顽症与司法失效
中国目前的上访顽症,从本质上讲,是司法失效所致。
除了审理刑事案件之外,司法的主要功能,是调解民间纠纷,包括民民纠纷、官民纠纷和民间商业纠纷。即便在中国古代,行政官和司法官合一,县令调解民间纠纷,也主要是通过诉讼程序,也就是说,主要靠其司法官的身份来实现之。
现代国家的政府本质上属于行政机构,其职能上就没有调解民间纠纷这一说。政府机构跟老百姓发生纠纷,还得司法来调处。既然中国已经制定了俗称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法,那么,就是承认了司法在调解纠纷方面的主体地位。从原则上讲,中国政府已经明确了各级行政部门,在法律上不承担纠纷的调解职责。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不仅各级法院在结构上受制于各级政府,而且在司法审理过程中,很难摆脱行政的干预。稍微大一点的案子,就会有各种来自党政机关和官员个人的“关照”。来自行政方面的影响,无所不在;至于民告官的好事,刚刚开始,就结束了,现在某些地方基本上无法进行行政诉讼。
因此,很多本来很容易解决的民间纠纷、民间商业纠纷和官民之间的纠纷,往往会变得复杂异常。即使司法判决了,有一方会感到极大的不公。纠纷不仅没有得到调解,反而被激化。
各种案件判决的结果一次次告诉人们,在某种意义上,司法的决定权其实不在法官手里,而在行政官员那里,尤其是主管行政官员那里。而主管官员的上级,才能管这个官员。因此,人们只能用上访来解决——即找更大的行政官员,出面干预。
于是,即使已经进入21世纪,中国政府官员在老百姓眼里的角色,居然又退回到了古代,变成了什么事都管的官老爷、父母官。人们感到不平,就直接去找官老爷,一级不行,就找上一级,最后,干脆把希望都搁在中央政府身上,动辄上京告状。
现代的制度,司法的存在,就治理而言是技术性的,即遵循法律条文,用司法技术手段解决绝大多数社会上的纠纷,从根本上阻隔民怨,使之不会危及行政部门,导致政府瘫痪。而古代地方政府,司法和行政合一,则起不到这种作用,很容易导致所谓官逼民反、社会动荡。好在古代政府能力有限,事务较少。而现代国家,由于经济活动活跃,事务特别繁忙,如果没有司法阻隔,问题就大了。
如果一方面在制度上区隔了行政和司法,但在实际操作上,却由于担心司法失控,切不断行政干预司法的链条,有时还收紧锁链,地方政府或者地方政府某些官员,刻意把司法变成自己的工具,虽然有暂时的效用,但从长远看,却给自己找了无穷无尽的麻烦,这就是汹涌而来的上访潮。
现在,中国政府应对上访潮,基本上还是靠行政网络。眼见是捉襟见肘,穷于应付。想要根本解决问题,唯一的路径,就是让司法回归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做回自己的本分,不要总是想做古代的父母官。
吃官和官吃
在这个世界上,有官,就有吃官的。吃官,市场化的吃法不算,比如专门定制官员消费品的,特制烟特制酒,甚至制作专门的官礼,专门编印给官员看或者摆书架的书。这都不算。
真正吃官,而且吃得特别肥的,是专做官家工程的。
自古以来的惯例,凡是官家的工程,工程费用就特别地高,老百姓吃一只鸡,花三个铜子,皇帝吃一只,要花三两银子。同理,盖一幢差不多的房子,官家盖和民家盖,成本得差到十倍乃至几十倍之多。一位官员告诉我,别说盖房子,就是装修,民房每平米顶多300元,但官房则至少得3000元,而且材料还特差,装完了很长时间都有一股甲醛味,主事的领导在里面办公开会,也不怕得白血病。
现在的官家,也特别喜欢做工程,别说特别的投资,就是日常经费,也有相当一部分都用在了修建上。就拿目前最薄弱的教育和医疗这块来说,都说政府投入不足,但就是不足的这部分资金,如果真的都投到基础的教育和医疗上,情况也比现在要好得多。在很多地方,政府投资来了,主管部门先截留一半。这样大一笔钱,都进行“机关建设”,似乎也不妥,于是就搞修建,年年修,年年建,每年都有堂皇的借口。一条路,修完了再扒开,房子也是装修完了再改装,今年把管道放这里,明年搬家,操场先弄塑胶的,然后再改草皮……所有的工程,程序都完全合乎标准,有发包公司管发包,工程竞包,监理公司管工程监督,最后政府验收,每个环节,经得起检验,要什么有什么,也完全合理,天衣无缝。
但是,这些官家的工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工程费用高,比起民间的同类工程,高出几倍,已经是稀罕的了,一般都十几到几十倍的高,但是工程质量却相当一般,不是豆腐渣,已经算是阿弥陀佛了。更奇怪的是,每年有关部门的审核,也都像约好了似的,一起避开同比价高质次这个问题,只查程序。
凡是吃官的,当然都是民营企业,但都是有来头的民营企业。是不是像坊间传说的那样,这些企业里面都有官员的干股,我们不知道,但特定的政府工程,必定只有特定的公司才能拿到,这也是公开的秘密。因此,凡是能吃官的地方,必有官吃,没有官吃,吃官的一般是吃不到肥肉的。
官场传说,交通部门的官员是高危行业,落马快,河南一地接连三个交通厅长前赴后继,相继锒铛入狱。不知交通部门自己感到冤否,贪吃的又不是他们一家,只因为他们的工程比较大,而且扎眼,一有豆腐渣,就出事,瞒都瞒不住,那些能瞒住的,不扎眼的,太平官一任接一任,什么事都没有。是啊,连教育部门都有大笔的建设经费,小工程连年不断,累计起来,也是每年几十亿上百亿的花,就算有豆腐渣,也不明显,万一赶上地震什么的漏了馅,也没有什么人追究,干吗单跟交通部门过不去?小说《西游补》里秦桧跟阎王爷抱怨,说是前面的秦桧也多,后面的秦桧也多,怎么单让秦桧一个跪在岳飞坟前受苦?
政府道歉的标准文本
三鹿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作为三鹿集团所在地的“父母官”,石家庄市政府终于出面道歉了。道歉篇幅不大,不妨抄在下面:
(三鹿事件,石家庄市政府的失误)一是政治上敏感性差,站位不高,只是就事论事,就请示说请示,对事故缺乏政治上的敏感性,没有上升到事关全局的、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高度去认识、去看待三鹿集团反映的问题。二是认识不到位,对后果估计不足。对这次事故的严重危害,缺乏前瞻性分析,错误地认为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提高了产品质量,就能够挽回影响,减少损失,以至于在国内外造成了重大不良影响。三是对企业考虑信任支持得多,对支持信任后带来的负面影响考虑不周,主观上认为三鹿为全国500强企业,是国家确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及职工、农户众多,支持企业、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是政府应尽的职责,结果客观上使企业不但没有认识纠正自身存在的严重问题,而且给职工、奶农以及广大消费者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特别是由于信息的迟报,贻误了上级机关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给群众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据2008年10月1日新华网)
道歉第一条最有意思,害死若干婴儿、造成上万婴幼儿害病住院的事件,石家庄市政府最大的失误,居然是缺乏政治敏感性,没有站在政治的高度上去看问题,而人命关天这个低得不能再低的古老常识,似乎只有站到政治的高度上之后,才可以被意识到,在没有站到这个高度之前,那么多患儿住院,甚至患儿死亡,似乎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潜台词就是:对不起领导,事弄大了,造成不好的影响,给领导添麻烦了。
道歉的第二条,倒有几分老实。的确他们对事件最终变成国际丑闻的后果,严重估计不足。而且还半吞半吐地承认了自己惯用的危机处理方式,在隐瞒实情的前提下,暗中操作,一面安抚受害者,一面采取措施加以改善(有无效果另当别论)。潜台词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牢记,防火防盗防记者。
道歉的第三条,实际上是在给自己开脱。说石家庄市政府处理此事的初衷是好的,谁能说“支持企业,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不对?更何况又是这样一个全国500强的企业,“涉及职工、农户众多”,这些人难道不是人民群众,他们的利益难道不要考虑?潜台词:尽管惹了这么大的祸,我们市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是符合党的一贯政策的,即使出了错,也没有主观故意。
无论从什么角度看,这样的道歉,都实在是太有才了。建议各级政府的秘书,应该把它拷贝下来,作为范文存档,以后凡是需要检讨的时候,改头换面拿出来就行。
这种道歉,说白了,基本上不是面对“广大婴幼儿患者及其家长”的,而是给上级有关部门看的。
最令我感到震撼的是,出了这么大的食品安全事件,面对成千上万的受害儿童和家长,我们的这个市政府所想到的,居然首先是政治敏感、政治高度,而“人命关天”这种做人的起码底线,理所当然被排在次要和附属的地位上。而所表达的歉意,首先是对给上级机关惹麻烦的内疚和恐惧,至于受害者的生命损失,中国国家形象的损害,中国制造的内在伤害,都在其次,甚至根本就排不上。
以环保的名义拆猪场
以环保的名义大拆猪场,在广东省愈刮愈烈,已经从珠三角,刮到了惠州。尽管平时该交的排污费和乱七八糟的费用都交了,一纸政令下来,推土机一开,养殖户全部的心血就变成了一堆土。
养猪污染环境吗?本人在专业化猪场干过,应该说有点发言权。养猪的污染,无非是粪便,以及粪便处理不好招些苍蝇,基本上类似于过去农村环境中的卫生问题。只要猪场建在农村,这些问题都不成为问题。猪的粪便可以建沼气池,处理完的粪便可以肥田。在各种动物的粪便中,猪粪是最温和、肥效最高的一种,当年提倡农业“八字宪法”,对猪粪有特别的推崇,“猪粪是个宝,肥田离不了”是被写入歌词的。
现在的农业,单纯依靠化肥和农药,才是真正的污染,而解决之道,至少有一条出路,是走生态化农业的道路,养猪、建沼气池、施用农家肥,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食物质量,才是真正的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