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嗣奭对杜甫的研究倾注了大量心血,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但因为未刻印流行,影响不大。后引起仇兆鳌的高度重视。仇兆鳌对《杜臆》的研究评价非常高,认为它的研究是最有创见的。他说:“宋元以来,注家不下数百,如《分类千家注》所列姓氏尚百有五十人,其载入注中者,亦只十数家耳。”“各有所长,其最有发明者,莫如王嗣奭之《杜臆》。”(《杜诗详注凡例》)《杜诗详注》采《杜臆》的成果甚多。自此,《杜臆》对杜诗的研究影响甚大。在清中期以后至现代,《杜臆》都为杜甫研究者高度重视。
七胡震亨
一
胡震亨(1569—1645),字君鬯,后改字孝辕,号赤城山人,晚号遁叟。浙江海盐(今浙江海盐)人。万历时举人,选授固城县教谕,升合肥县知县,有治绩。崇祯十年为定州知州,为兵部职方员外郎。辞官归故里,以读书著述为事。贯穿经史百家,著述颇为丰富。有《靖康盗鉴录》《读书杂录》《秘册汇函》《续文选》《海盐县图经》《通考纂》及《赤城山人稿》。最有影响的著作为《唐音通签》计一〇三三卷,清代官修《全唐诗》取材于此书甚多。
胡震亨的杜甫研究著作主要为《杜诗通》,是一部很有功力和见地的著作。
二
胡震亨博涉多通,识见卓越。他作《杜诗通》并非为一般读者提供一部详细完善的杜诗读本,而是要为世人提供一部有独到见解、资料丰富的学术著作。
从体例上说,《杜诗通》主要由年谱、编排、注释、评论这些部分构成,它的学术特点也充分体现在这些部分上。
其所编杜甫年谱较为简明、平实。所作年谱是在元代高楚芳所编杜工部诗集的年谱基础上修改而成的,较宋人的生平系年成果又有提高,也较高楚芳所编详细。对前人的错误有所辨证。但云“故余谱杜,一以正史及墓志为据”(《杜诗通自叙》),过分相信正史,不知正史中也采有不少小说家言,故而造成错误。如《年谱·大历五年庚戌》:“令尝馈牛炙白酒,大醉,一夕卒。”完全是小说家的说法,与事实不符,降低了年谱的质量。但这种错误较少。总体说来,其系年是比较可靠的。
(一)在编排上,《杜诗通》是先分体编排,在分类中又分类,在分类中又大致编年(或按杜甫活动地域编排)。可以说是分体、分类和编年三者的结合。全书为四十卷:五言古诗十二卷,七言古诗六卷,五言律诗十一卷,五言排律五卷,七言律诗(附七言排律)四卷,五言绝句与七言绝句(附联句、逸句)二卷。分体、分类、编年是古代编集子的三种主要方法,各有优点,各有不足。一般认为集子编年是编排的最佳方式。但问题是一般作品难以准确系年,故按年编排难度极大。胡震亨也非常重视编年的编排方法,故他煞费苦心地将分体、分类、编年三者结合。尽管他的编排也利用了前人的成果,而他制定这种体例和具体编排都是很下功夫的。胡震亨云:“读杜不可不稍知其岁月,然亦何至每首必定以所作之年,强为穿凿,而于体例多紊乎?今仍依古体分类为编,一体之中各以体类为次。一类之中,除长安、秦州、蜀中、夔府、湖南确然可见者为次外,其余无可定者。以题类相附。一切牵强之说,概从芟去。”(《杜诗通自叙》)从这里可以看出他关于编集的基本指导思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关于按年编集的理论非常科学,编辑处理也非常有智慧,具有很高的学术性。如“发秦州”(卷四)用文字说明所编诗的基本情况,并集前人的评论,进行总的说明:“以下二十四首,自秦州如同谷,至成都纪行之作。东坡云:老杜自秦州赴成都,所历辄作一诗,数千里山川,在人目中。朱晦庵云:杜诗初年甚精细,晚年旷逸不可当。如自秦州入蜀,诸事分明如画,乃其正壮盛时所作也。”诗的编排是大致合理的,说明与评论也都有利于读者的阅读与理解。
(二)其注释采用集注的方式,也有很多自己的注,充分表现出胡震亨的学术造诣。集注采集材料广泛。以宋人著述为主,唐人和明人的著作皆在采集之列。以杜甫的注解著作为主,笔记、诗话、批点、总集、地志、金石,凡有关杜甫的重要材料与观点,皆尽量网罗,估计达百种以上。《送顾八分文学适洪吉州》(卷一〇)用《东观余论》说注“顾八分文学”云:“《东观余论》定以为顾戒奢。戒奢与韩择木、蔡有邻同在开元中供职。赵明诚《金石录》,戒奢官太子文学、翰林待诏。”可备一说。《水会渡》(卷四)注“山行有常程,中夜尚未安”引方采山说,云:“方采山云:‘山行有常程,中夜尚未安。’余入蜀乃信其语之工。盖叠嶂相连,间有人家,每日寓宿,必有定所。纵雨雪疲极,不能中途而止也。故蜀道之难,而计程不爽。”此有助于我们对两句杜诗的理解。《白小》(卷二九)引《宾退录》说注“风俗当园蔬”,云:“《宾退录》云:《靖州图经》载其俗:居丧不食酒肉盐酪,而以鱼为蔬。今湖北多然,谓之‘鱼菜’,不特靖也,杜句正指此。”完全可以印证杜诗的诗意。胡震亨在有关杜诗专著之外广泛采集材料,用作集注资料,使其注更准确,更精彩。
取博用约,注极精炼。注释不追求繁富详赡,而追求精湛。只注作者认为最需要注释的地方。所注主要为难解典故,疑难字,重要的人名、地名、事件,关于杜诗文意需要特别说明的地方和有新意的注与解。胡震亨总是力图注释前人没有注释到的地方,有所发明。对前人的错误,进行辨证,力求使注释符合杜诗原意。他的注释虽用集注体,以集注为主,而自己发表意见和注释的也不少,一般用“遁叟云”标出。“旧注繁芜,百存一二。其意旨未经前人发明者,略抒肤见,以资商榷。”(《杜诗通》自序)《别赞上人》(卷一〇)注“豆子熟”云:“豆子熟即是豆熟,北人方言。五谷皆有‘子’字,至今犹然。旧注引伪苏注,以为眼珠,大误。后学或以豆子雨为禅语,亦无所出,非是。”所注甚确,批旧注之讹甚是。《哀王孙》(卷一三)注云:“遁叟云:延秋门,京城西门,《三国·典略》:侯景克建业,重修朱雀、宣扬等门,人心不忘梁。童谣曰:白头乌,拂朱雀,还兴吴。禄山之乱,实与景同。引之虽谓玄宗此门西幸,亦望其复兴如梁时谣也。”注释使此一般的注更加深了一层,把读者的理解也引向深入。《白马》(卷一)驳黄鹤的刘洽杀刺史之说云:“鹤曰:大历三年二月,商州兵马使刘洽杀其刺史殷仲卿,此诗殆为此事作。然是时,公方漂泊楚蜀,何由见商于之乱?”以杜甫的经历批驳黄鹤之说,非常有力。《遣兴五首》(卷二)其三辨“萧京兆”非萧至忠或房琯云:“旧注引《东坡志林》,以为萧至忠。至忠非京兆人,亦未尝为京兆尹,不应称京兆。或以为此是咏房琯,以萧望之为比。望之京兆人,以见废不得为相,左迁太子少傅。琯罢相,亦拜太子少师也,然于旧尹不可通,当再考之。”以二人生平证明,其为京兆说不能成立。《承沈八丈东美除膳部员外郎阻雨未遂驰贺奉寄此诗》(卷三三)旧注以为沈东美为沈既济之子,胡震亨考为沈佺期之子,云:“按,东美乃沈佺期之子,史虽不载,《太平御览》‘孤怪’中有一则及之为可据。甫祖膳部审言与佺期同值修文,故此东美为诸父,称为通家,‘诗律群公问’,以律体始佺期也。佺期二弟并有文名,同载国史,故云‘儒门旧长史’。旧注以东美为沈既济子,多牵合不通,特拈出。”考证甚有根据,驳旧注之非,合情合理。《郑典设自施州归》(卷八)和《寄裴施州》(卷一七)考裴施州非裴冕,前诗注云:“裴施州,旧注以为裴冕,附李辅国贬施州,按冕为成都尹,杜尝受恩,何诗中略不之及,当另一人耳。”后诗注云:“裴施州之非裴冕,注见五言古郑典施自施州归下,此诗虽有‘三岁为客’之句,然冕为成都尹,只与公相与一载,亦难定其必为冕也。”从二人的交谊与诗的内容的矛盾来说明裴施州非裴冕,值得重视。《牵牛织女》认为朱熹改“风吹苍江树”的“树”为“去”没有道理,云:“篇中‘树’字,今多从朱晦庵改本作‘去’字,公诗自言雨将来,风先吹江树,写雨景然耳,若云风吹江去,雨却洒来,成何景何句耶?”从诗的意境与文法的角度,说明朱熹改字的错误,很有新意。《送重表侄王砅评事使南海》(卷九)认为此诗应是两首诗残缺后合成的,云:“遁叟云:此诗转韵后,事辞俱不属,疑本是二首,前首缺其后,后首缺其前也。”虽是推测,却非常有道理。总之,《杜诗通》注释充分反映了唐至明的注释成果,反映了胡震亨的注释心得,具有鲜明的学术特色与学术价值。
胡震亨对杜诗的评论是《杜诗通》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与注和编三足鼎立,地位似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