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走到半路的时候,我忽然有些馋酒。于是我在国道边的一个小饭馆旁停下来,在上午十一点的时候开始喝酒。一边喝我还一边想,咦,我怎么有点像龙丽一样?没喝多少,我就开始飘起来,我在酒中想到了很多,想到我的前半生,想到人生的挫折,想到我经历的那些爱情——疯狂、痴迷、纯洁的爱情,还有我喜欢的酒类,后来我甚至还想到会不会这一去正好有一个出其不意的句号在等待着我。在众多思绪之中,我确实睡着了。那真是一场浑浑噩噩的睡梦,被惊醒时,是我的手机在响。
“谁?”我吐了一口酒气问。
“你到底有没有种?”是刘星的声音。
“我没种儿——”我迟疑地说。
“你不来啦?”刘星有些惊喜地问。
“我没种儿,可我来呀。”我嘿嘿笑起来,一拍桌子说,“你等着。”看来,小王八蛋还是比我先害怕了,这就好!
我开车赶到决斗地点,正好是傍晚。这个地点是那一片我常来的断墙处,不过,那里的景象已经完全变了。断墙早已不复存在,而是有一个深深的异常惊人的大坑。很多人在那里忙碌,但看着他们并不像民工。夕阳正好,如血如诗一般照射下来。瘦瘦的刘星站在碎砖与蒿草之间,他的脸色明显有些紧张,他的那付眼镜偶尔还闪着一点光。我慢慢地从蒿草中走过去,身上还背了两个布袋,左边是匕首,右边是手枪。我一步一步走到他的面前,眼中还带着我刚刚模仿好的杀气。因为我一直在努力想着武侠小说里的情形。
“你现在跑还来得及。”我双手背后,两脚不丁不八地站着,声音非常低沉地说。
“不——”刘星咽了一口吐沫艰难地说。
“你会死的。”我严肃地劝道。
刘星显得更加害怕,他想了想,又深吸了一口气说,“不——”
我点着头嘿嘿嘿狞笑着,随后把装着匕首的布袋拉到身前。这时周围工作的人看出了不对,他们好奇地渐渐围了上来。
“亮家伙吧——”我说。
“不,你先来——”刘星坚决地说。
妈的,小王八蛋敢说让我先。那我还客气什么,“这可是你说的啊——”我说着从布袋中掏出一把匕首,匕首在晚霞中一闪,众人惊得啊的一声叫,说时迟,那时快,我拿起匕首一下子扔了过去,还没等众人的第二声尖叫到来,那把匕首就从刘星的左耳畔一闪而过,掉落在荒草之中。“怎么样,该你了。”我如同大侠一般喝道。“不,我不,我待会儿。”刘星简直已经快软了。“那好,我就不客气了。”我说。又迅速地拿出第二把,随手潇洒地一挥,第二把匕首同样飞快地闪过刘星的右耳,众人更是大声惊叫起来。
刘星被吓得早已闭了眼睛,他根本不看我。我抽出第三把匕首的时候,我自己的得意已经到了顶点,对方已经完了,这时正好提条件。“这样小王八蛋,为了保住你的性命。我有一个建议,我给你照片,再给你一笔钱,你然后滚蛋如何?”我问道。“不,不行。”刘星很快说道。
我一愣,他吓成这样怎么这么快就拒绝了,这是怎么回事?我想着低头看看匕首,这些匕首没一把是真的,我开始隐隐为自己的善良担心。一会儿这小王八蛋要是掏出一把真的就够我喝一壶的。我慢慢举起第三把匕首,怎么办,怎么办?我想,一会儿那把真匕首向我飞过来怎么办?这时心明眼亮的众人已经看出情形有点变化,就悄悄在一旁窃笑。我终于一闭眼把第三把匕首扔了出去。众人更是大声尖叫起来,因为有点紧张也因为我的飞刀练得还不是那么百发百中,所以飞刀直奔众人而去,众人尖叫中四散奔逃,待匕首落地后却爆发起一阵狂笑。
十秒钟之后刘星睁开眼,他上下看看自己,发现自己没事,就兴奋地问:“怎么,该我了吗?”
“该你了。”我脸色苍白地点点头,两条腿开始发软。
“好,让你看看我的武器,伪君子。”刘星咬牙切齿地说。
完了,完了,这回我彻底栽了。我身上的汗一下子冒出来。我在想一会儿他拿出匕首来我是不是干脆撒腿就跑,有关爱情的事儿,只好以后再说。
我紧紧盯着刘星,无论如何我得坚持到最后一秒再逃跑。这时,只见刘星古怪地伸出两只手,伸到空中,它们轻轻地一拍。这时,在众人的四周,忽然有无数的白色的孔明灯一下子升起来。孔明灯慢慢向上飞着,每只灯面上都绘有一个美丽的凤凰图案,它们在夕阳中逐渐成为金黄色,渐渐地布满天空。
“喔——”众人轻轻感叹道,全都仰起头。孔明灯越来越多,天空呈现出无比的绚烂。这时我忽然听到脚步声,我忽地一回头,发现龙丽慢慢地从蒿草中深一脚浅一脚地向这边走来。她的脸上平静如水,全身淋浴在即时退去的晚霞之中,我从来没见过她这样的美丽,或者说感动。
静默之中,龙丽走到刘星的面前,她伸出了双手,刘星也伸出了双手,两个人紧紧握住。我忽然明白了,这恐怕就是我从未遇见过的那件事:召唤。被一种超越世俗力量的情感或者迷信所召唤。
“可是,我,我还有手枪呢——”我软弱无力地挣扎着说道。
刘星转过脸,他的脸上也非常平静,他伸出手指着后面说,“可是,我有一个花园。我在这里挖出了一个花园。很多年前有一个公主住在这儿,她是明凤酒的发明人,她就死在这个花里,这里有大量的凤凰图案可以作证。”
刘星说着又转过头,微笑着冲着龙丽说:“姐,我终于找到你最喜欢的酒了,你这辈子都会有最喜欢的酒喝。”龙丽听到这儿,终于忍不住,一下子和刘星拥抱在一起,两个人还是那样静默无声。
这段时间似乎很长,我站在一旁张着嘴傻逼一样看着。我忽然知道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曾经爱过的人终于找到了她最后的归宿。那个小男生,无论她有多么放荡,多么无所顾忌,从不曾试图改造她,而是帮她找到了她最感幸福的东西,就算是纵容或者堕落吧,但是她喜欢,这是他妈的一个天大的理由。
也许拥抱累了,他们慢慢转过头一起看着我。空中的孔明灯在向晚霞远去,这是多么锋利而自由的武器啊,众人的眼光也随着他们望向我,我忽然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小丑,特别无地自容。
“姓赵的,有种的你就杀了我们两个。”龙丽安静地说道。
“如果你不行,你就滚,别让我们两个见到你这个恶心的伪君子。”刘星也恶狠狠地说。
看着他们,看着众人,前世的花园还有今世的孔明灯,我的心里忽然特别难过,操,我算干吗的?我真是唯唯诺诺的伪君子吗?他们选择了我们所不齿的东西,但他们却倍感幸福。而我选择过什么?我只是别人的意志下苟延残喘地过了半辈子,还乐此不疲。想到这儿,我终于作出了这辈子的第一次自我选择,我毅然决然地转过身,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我拎着那把没有子弹的手枪,向着远方的蒿草狼狈走去,众人的狂笑随即响起,而更多的金黄的孔明灯从我的背后飞过来,飘向天空,飘向即将退去的血红的夕阳。
召唤,这是我一辈子没有见到过的超越世俗的召唤,我一定记住。
后来的发现确实印证了刘星所说的一切,一个青春早逝的公主由于战乱被匆匆埋在了她自己的花园里。我在电视中看到了刘星摹画的公主图像,就好像看见龙丽坐在我面前一样,我为自己的龌龊感到悲哀,但在悲哀中又渐渐麻木,最后回到原态。刘星在我世俗的怀疑中完成了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所有的人似乎就是为了那一个手机,他们拿到手机之后撒腿就跑,而刘星确实给了我们一个城市——不是新的,但却完全值得怀念。
不知为什么,在那次决斗之后,刘星和龙丽就彻底消失了,也许是他们可以击败我,却无法击败现实。龙丽特别狠,她把点点暂时留给了于童,并且通知了丁力,让他把女儿带去多伦多。很久以后,龙丽曾经来过一个电话,在电话里她的声音异常嘶哑,她说,她现在很好。因为酒仙的称号,她火了,发了,她现在已经挣到很多的钱,她会还我钱的。她还特别强调她每天都能喝到最喜欢的明风酒,这让她十分幸福。
几年之后,龙丽死于肝癌,而刘星也不知所终,这个最后的接力者悄无声息地绝尘而去。世事如烟,他们就这样消失在普通的人群当中。很可笑的是,当年龙丽创立的那个乐队竟然还在,我由于无所事事也加入其中。为了使乐队更正规化,我们还找了一个小女孩做主音歌手,在讨论主音歌手的艺名时,我庄重地建议应该叫小凤。这个艺名很快就受到了广泛的赞同,每天晚上当我们去酒吧演出的时候,观众一听到小凤的名字马上掌声四起,看到这一情景,我真是百感交集。实际上,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名字,甚至有点庸俗,但我的内心却深深知道它的含义:它是为了纪念我那位曾经的水性杨花的情人,她在我们世俗所蔑视的堕落中得到了自由与爱情,并且成为凤凰,飞向远方……
⊙文学短评
爱情会带给生命绝对的自由与辉煌,这是很多人固有的观念。世俗的种种——婚姻、儿女、谋生……都不及生命的自由重要。而爱情,不在于对于自由生命的规训,而在于顺应生命的自由的本性,让其迸发出惊人的能量。女主角龙丽的现任男友刘星,顺应了女友生命的本性,用爱情召唤了生命的这种自由。龙丽的生命能量如飞翔的凤凰一样呈现出惊人的美丽,这是超越世俗的光辉,却让人只能仰望惊叹她的美丽,而绝少“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