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再回首:中国共产党历史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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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朱毛之争与古田会议(4)

贺子珍则说:“在红四军第七次党代表大会上,选举前委书记,许多人不投毛泽东的票,他落选了。他为什么会落选?有的人说,这是因为毛泽东民主作风不够,在党内有家长作风。毛泽东是不是有家长作风?我的看法是,他脾气是有一点,在这方面不如朱德同志,朱德的作风是更好一些。我看,他所以落选,主要是一些人轻视党对军队的领导,否定红军中的党代表制,不重视政治工作;另外,毛泽东对部队中的不正之风进行了批评和抵制,也引起一些人不高兴;加上这次打不打广东的问题上,意见也不一致。”

红四军“七大”用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陈毅起草的《红军第四军第七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以下简称《决议案》)。《决议案》分为“党内争论问题”和“分兵问题”,由于会议只进行了一天,“分兵问题”未能讨论。

关于“党内问题”,《决议案》分为七节:一、过去工作的检阅;二、这次争论之原因和性质;三、党应不应管理一切;四、对前委通信第三期的意见;五、对朱毛同志的意见;六、对中央指定之前委委员不动,决定以陈毅为书记;七、提出几个口号作为这次争论的结果及党员以后的工作标准。

在“过去工作的检阅”一节里,《决议案》首先就红四军成立以来的方针、政策进行总结,认为在总的政治策略上,红四军建立以后,在罗霄山脉中段坚持武装斗争,发动群众,武装群众,发展边界党和群众组织,建立罗霄山脉中段政权,扩大地方武装,“这是十分对的,很正确的”。虽然有个时期出于不得已采取极端没收的经济政策,有点军事共产的意味,但随着红四军情况的变化,这种做法已得到纠正,决议案肯定自下山以来采取的经济政策;关于政权的形式,决议案肯定了“合群众的需要采取公开与秘密两种形式,是很对的”,而批评了“在边界时采取有部分是强迫性质,不顾群众的需要是不对的”。

对于红四军这次争论的原因和性质,《决议案》没有认可毛泽东在给林彪的信中所说的,原因在于“因为党的意志极大限度的伸张,个人意志感到从来未有的痛苦,一连打了几个胜仗和一种形式主义的理论从远方到来,这三样汇合,所以爆发了近日的争论”,其性质是“少数同志们历来错误路线的结果,两个指导路线的最后斗争”的观点,而是认为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一是由于四军党员的经济背景复杂,思想认识不一致;二是负责同志间工作方式与态度不好,引起了意见纠纷;三是组织上不完备,兼职较多,责任心都很重,爱多管事;四是新的理论批评旧的习惯反响;五是过去党缺乏批评精神。关于争论的性质,《决议案》说:“这次争论不仅是朱毛闹意见,不仅是组织原则的解释不同,实由于过去党的斗争历史上各种不同的主张,各种不同的方式互相精神(原文如此,意为僵持)着,历久不得解决,加上组织上有缺限(陷),及党内批评精神缺乏,造成这次争论总爆发。这个争论虽对党有益处,若没有无产阶级意识的领导,必不能得到正确的解决”。《决议案》同时认为,这场党内争论“并不是简单的两种路线思想的斗争结果”。

关于党应不应管理一切的问题,《决议案》说:“这个口号并不是任何一个同志所能造的笑话,是一个工作口号,在四军党内极为深入。现在审查这个口号的意义与中央颁发的党的组织问题第三章的组织原则并不冲突,所以这个口号是对的。不过这个口号‘党管理一切’在文字方面太简单不明显,可以引起不正确的理解,这个口号今后不要再引用。”

前委和军委的关系曾是这次内部争论的中心和焦点。《决议案》认为,军委是前委的下级党部,它有决议须报告前委审查,不能说前委与军委是分权式,只能说军委分担了前委的工作。规定前委只能讨论行动问题,“这是临时军委的错误”,一部分同志要求在前委之下再成立军委,是形式主义地看问题。根据目前实际情况看,前委之下再设立军委,实属机关重叠,没有必要。

对于此次争论中多次提到的红四军党内究竟有无家长制、有无党代表群众组织、上级党是否包办支部工作等三个问题,《决定案》也一一作了说明。

关于第一个问题,《决议案》说,“过去四军党员群众对于党部,下级对上级,都有机械式的服从而无活泼的党的生活,将一切工作推到书记一人身上,形成家长制的倾向”。《决议案》同时认为,四军党内没有“书记专政”的问题,之所以产生这种偏见,主要是因为在组织上是前委书记兼党代表和政治部主任,这样,有时难免出现把一切事情集中于一个人的现象,但这不是“书记专政”,是属于组织上人才安排得不合适。

对于第二个问题,《决议案》认为,“党代替群众系指一切由党直接处理,使所有群众停摆。过去四军没有犯这个错误,只是执行工作技术上带有缺点”。

对于第三个问题,《决议案》明确指出:“过去四军党能领导红军在艰苦奋斗,大半由于连支部起作用,说上级包办支部工作,完全不是事实。”《决议案》还认为,过去四军少数同志在组织纪律上犯错误是有的,但绝没有个人“与党争权”的事实,因而把这次争论看成是“个人领导和党的领导争雄的具体的表现”,是“最要不得的”。

《决议案》还对刘安恭和林彪在这场争论中所起的不良作用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认为刘安恭来到红四军不久,未作调查研究就胡乱发表意见,挑拨领导人之间的关系是错误的行为。并且指出,刘安恭所说的红四军党分成两派,朱德是拥护中央指示的,毛泽东是自创原则、不服从中央指示,这完全不是事实,是凭空捏造;他所提出的用完全的选举制度和党内负责同志轮流担任前委书记的做法,是非常不对的。《决议案》同时认为,林彪不应该将事关红四军前途的重大问题向个人写信,而应向党报告,更不应该随意指责军长朱德,挑拨朱、毛之间的关系。认为刘、林的做法“不但不能解决党内纠纷而使之加重”,“助长党内纠纷”,“这种轻率的工作是不对的”。

《决议案》专门对朱、毛的缺点作了尖锐的批评。认为毛泽东的缺点主要有七点:A.英雄主义;B.固执己见,过分自信;C.虚荣心重,不接受批评;D.在党内用手段排除异己,惯用报复主义;E.对同志有成见;F.工作态度不好;G.小资产阶级色彩浓厚。《决议案》为此小结说:“因有以上之错误,使同志们怕说话,造成个人信仰,使小团体观念加重。”

对于朱德的缺点,《决议案》也列举了七条:A.用旧军阀的手段,相信私人;B.有迎合群众造成个人信仰的倾向;C.无形间有游民无产阶级行动的表现;D.工作不科学,无条件(理),无计划,马马虎虎;E.无形中夸大英雄思想的表现;F.不能坚决执行党的决议;G.不注意军事训练,不注意维持军纪。《决议案》同样也给朱德一个小结:“因为有以上错误,弄成了军纪风纪松懈,使士兵具有流氓习气,难以纠正,又惯用手段拉拢部下,小团体观念极深。”《决议案》给朱、毛各罗列了七条缺点,确实有点各打五十大板的味道。

《决议案》还对朱、毛作了一个总批评:“朱毛两同志在党内外负责重要工作,不能因某种观点与意见不同互相猜忌,又不提出来批评交由党解决,以致造成这次党内严重争论问题,给党以不好影响。朱毛两同志都有着同等错误。但毛同志因负党代表与书记之工作,对此次争论应负较大责任。”为此,大会决定给予毛泽东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朱德书面警告处分。

看了《决议案》对朱毛的批评,不禁感慨良多。其中对朱毛的批评,有的合乎事实,有的则难免牵强附会、夸大其词。这些批评是否妥当暂且不论,《决议案》如此直言不讳批评军中两位最高领导人,当时党内民主气氛由此可见一斑。对于这种批评,朱、毛两人并没有多加辩解,在他们均在场的情况下《决议案》得以通过,如果没有以党的事业为重的胸怀,真是很难想象。这恐怕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能够成功的重要原因吧。

中共红四军七大将毛泽东的前委书记选掉了,虽然违背了组织程序——因为毛泽东的前委书记一职本是中共中央指定的——但当时的各项制度还不健全,党成立不过八九年的时间,红军创立则不到两年,大家又把党内民主看得很重,加之这群革命者都是年轻人,其中朱德最年长,也只有43岁,毛泽东则是36岁,陈毅28岁,在那个年代还没有领袖崇拜的概念,党内似乎也没有多少吹牛拍马的不良习气,也没有多少唯一把手是瞻的作风,既然大家觉得毛泽东、朱德都有缺点,就理所当然可以进行批评,也应当进行批评。何况他们之间还曾发生了争论,而毛泽东是前委书记,是军内党的最高领导人,自然也承担更多一些责任,所以不但觉得毛泽东继续担任前委书记不太适合,而且还给了他一个严重警告处分,大概也有要其吸取教训之意。这样一来,虽然毛泽东仍是红四军的党代表,但由于他此前一再表示过要辞前委书记之职,前往苏联学习,现在这一职务已被选掉,在这种情况下,留在军中似乎不太合适。恰在此时,中共闽西第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将在上杭的蛟洋召开,于是,毛泽东与第三纵队司令蔡协民、第四纵队政治部主任谭震林、红四军政治部秘书长江华、红四军直属队支部书记曾志等,受红四军前委的委派,于7月8日由龙岩动身,前往蛟洋代表前委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加以指导。

六、陈毅的汇报与“中央九月来信”

1929年4月7日,中共中央曾致信毛泽东、朱德,提出红军的总任务是扩大游击战争范围,发动农民武装斗争,深入土地革命,并再次提出毛泽东、朱德来中共中央的问题,明确表示,如果他们两人若一时不能来,希望红四军前委“派一得力同志”前来与讨论问题。6月12日,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由周恩来报告红四军4月5日从瑞金发出的对中央“二月来信”复信。周恩来提出,中央政治局常委已决定召开一次军事会议,朱德、毛泽东处应派一得力人员来参加。于是,中共中央再次致信红四军,要求其派人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

红四军前委收到由中共福建省委和闽西特委转来的中共中央来信时,朱德和陈毅正率部进驻连城的新泉,而毛泽东还在蛟洋参加中共闽西一大。7月29日,朱和陈从新泉赶赴蛟洋,与毛泽东等召开红四军前委紧急会议,商讨应对闽、赣、粤三省国民党军对闽西革命根据地第一次“会剿”的作战计划,并决定由陈毅赴上海向中共中央汇报工作,前委书记一职由朱德代理。

8月上旬,按照中共中央和前委的指示,陈毅动身前往上海。行前,他专程到蛟洋征求毛泽东的意见,并请其复职,主持前委的工作。据《陈毅年谱》记载,“由于种种原因,毛未如其愿”。由此,红四军的三个主要领导人分为三处,陈毅去上海向中共中央汇报;朱德率第二、第三纵队出击闽中;毛泽东则在中共闽西一大之后因患疟疾病重,先后到上杭的苏家坡、大洋坝和永定的牛牯扑、合溪养病,同时指导闽西地方党的工作。

此前的7月9日,陈毅曾以红四军前委书记的名义给中共中央写了一份《关于闽西情况及前委工作计划的报告》,连同红四军“七大”的决议及毛泽东、朱德发表的不同意见等,一并交中共福建省委转交中共中央,并请求中共中央在详细审察这些文件之后给予明确指示。

看来中共中央及时收到了陈毅的报告及相关材料。8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召开会议,讨论中共红四军七大文件及朱德与毛泽东之间的意见分歧等问题。周恩来在会上说,中共红四军七大对每一个问题都有一简单的回答,有些是正确的,有些是不正确的。刘安恭写信来将朱德与毛泽东分成两派,许多不会是事实,在故意造成派别。刘安恭无论如何要调回。由于有些问题还不清楚,等陈毅到后再作整个的回答。可以给红四军写一信,要朱德、毛泽东努力与敌人斗争,已经解决的问题不应再争论;军委可暂时不设立,军事指挥由军长、党代表管理。

8月下旬,陈毅抵达上海,很快同中共中央接上了头,并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李立三汇报了红四军的有关情况。李立三表示他将尽快向政治局作报告,并要陈毅赶紧写出几种上报的书面材料。8月27日,李立三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扼要介绍了陈毅报告的红四军有关情况,并且说,红四军都了解,“毛(泽东)在政治上强,军事上朱(德)强”。会议决定召开临时政治局会议,由陈毅出席并作详细报告。

过了两天,政治局会议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的有总书记向忠发和政治局委员李立三、周恩来、项英、关向应。陈毅在会上就红四军的全面情况和朱毛之间的争论作了详细报告。会议认为,红四军的经验和问题都很重要,乃决定由李立三、周恩来和陈毅组成一个委员会,由周恩来任召集人,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审议,并起草一个决议提交政治局讨论通过后发给红四军。

9月1日,陈毅写出关于红四军情况的四个书面材料:《关于朱德、毛泽东军的历史及其状况的报告》《关于朱、毛红军党务概况报告》《关于朱、毛争论问题的报告》《关于赣南、闽西、粤东江农运及党的发展情况的报告》。中共中央对几个报告是很重视的,其中还特地将第一个报告刊登在《中央军事通讯》的创刊号。

随后,周恩来、李立三和陈毅多次讨论研究红四军问题,周恩来一再强调要巩固红四军的团结,维护朱德、毛泽东的领导,并代表中共中央宣布毛泽东继续担任红四军前委书记。这说明,当时中共中央对毛泽东还是很信任的。同时,周恩来让陈毅根据此间召开的中共中央军事会议和谈话精神,代中央起草一封给红四军的指示信。很快陈毅写出了这份题为《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的文件,在经周恩来审定后,于9月28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这就是中国革命历史上著名的“中央九月来信”。

对于中共红四军七大前后军内引起热烈争论的若干问题,“九月来信”作了明确解答。关于前委与军委的问题,信中指出,党的组织系统可保存现在状态,前委委员不要超过九人,前委下面不需要成立军委。党在军队中采取秘密形式,党的机关设在政治部内,党的机关的人员不要过多,要尽量利用群众组织中的人做事。中共中央同时要求红四军中党对军队的指挥尽可能实现党团路线,不要直接指挥军队,经过军部指挥军事工作,经过政治部指挥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