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论语新校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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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八佾第三(2)

十二

3·12“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

【校】

祭如在,义不明,又与后句不对,疑本作“祭鬼如鬼在”,后人不明鬼字之义而删二“鬼”字。《为政》篇云:“非其鬼而祭之,谄也。”是古有祭鬼之说。

【释】

祭[鬼]如[鬼]在:“鬼”,人神,祖先之神。

祭神如神在:“神”,天地四方之神灵。按此上二句亦孔子言。

吾不与,祭如不祭:“与”,参与。不亲自参与祭祀则不得与鬼神相值,故曰祭如不祭。旧以“吾不与祭”为句,非。

【训译】

“祭先人就好像先人在,祭神灵就好像神灵在。”先生说:“我不(亲自)参与,祭了如同不祭。”

【章旨】

此章言孔子对祭祀的态度,教人虔诚于祭祀。

十三

3·13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

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释】

王孙贾:卫国大夫,卫灵公臣。

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此俗语。“媚”,献媚、讨好。“奥”,《说文》:“宛也,室之西南隅。”段玉裁曰:“室之西南隅宛然深藏,室之尊处也。”盖古人一室之尊者(家长)恒居于奥,故以奥为尊,实指家长。“灶”,锅灶,烧饭之所,实指烧饭者。媚于灶则得实惠,有饭吃,媚于奥则未必,故有此言。此以奥喻君,以灶喻权臣。王孙贾嫌孔子不知依附权臣,故以此语问孔子,欲其明白这个道理。

不然:指王孙贾所举俗语说。

获罪于天:“获罪”,得罪。“天”,大自然,这里指天理、公理。

祷:祈祷、求神。

【训译】

王孙贾问道:“ ‘与其献媚于奥,不如献媚于灶’,(这两句话)是什么意思?”

先生说:“不对!(什么也不用媚,只怕得罪天。)得罪了天,就没有地方祈祷了!”

【章旨】

此章劝人要正直,也体现孔子光明磊落的人格精神。因言“祷”,故入此篇。

十四

3·14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释】

周监于二代:“监”,鉴视、借鉴。“二代”,指夏、商。

郁郁乎文哉:“郁郁”,借为“戫戫”,文章明著之貌,指政治制度、礼乐文明、社会面貌言。

从周:“从”,遵从、赞同。

【训译】

先生说:“周朝借鉴夏、商两代,多么地有文采呀!我赞同周朝。

【章旨】

此章夸赞周朝文明,亦反映孔子对文明进步的追求与向往。时代发展,文明必然有所进步。周继二代之后,制度自然更具文采,但主要则是人为的因素。从周,不仅从其文明,更是从其进步。

十五

3·15子入太庙,每事问。

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

子闻之,曰:“是礼也。”

【校】

太庙,“太”旧作“大”,古字,从正平本、邢本、朱本、敦煌唐写本改今字。

【释】

太庙:太祖之庙,周公庙。

每事:每一件事,“事”含器。

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孰”,谁。“鄹”地名,在今曲阜东南。孔子生于鄹邑,故称为鄹人之子。

是礼也:“是”,此也,指入太庙每事问。或读“也”为“耶”,如是则“是”无所指,非是。

【训译】

先生进了太庙,每事必问。

有人说:“谁说鄹人的儿子知礼?进了太庙,什么都问!”

先生听到以后,说:“(我)这样做(本身)就是礼。”

【章旨】

此章言孔子知礼。孔子虽以知礼名,但太庙非随意可入之所,未入之前,对庙中之器或仪节行事必有未尝识见或熟悉者,初入之,必当有所发问,以免弄错,此正合乎常理,故曰礼也。

十六

3·16子曰:“礼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校】

礼射不主皮,“礼”字旧脱,从戴礼说据《仪礼·乡射礼》增。

【释】

礼射不主皮:“礼射”,礼仪性射箭。“主”,以为主要目的。“皮”,指箭靶。皮为之,故曰皮。“不主皮”,谓不以射中箭靶为主要目的。礼射不主皮,言礼射与一般赛射性质根本不同。《仪礼·乡射礼》:“礼射不主皮。主皮之射者,胜者又射,不胜者降。”

为力不同科:“为力”,即出力、劳动,旧释力役、力量,皆非。“科”,品级、类别。

古之道也:“道”,方法、规矩。

【训译】

先生说:“礼射不射靶子,出力有不同类别,是古代的规矩。”

【章旨】

此章讲自古社会有分工。同样是出力,有的出力重,有的出力轻,犹如同样是射,赛射主皮,礼射却不主皮,性质根本不同。前人不知此章脱“礼”字,直释为“比箭不一定要射穿靶子,因为各人的气力大小有异”,谬。

十七

3·17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释】

欲去告朔之饩羊:“去”,去掉、取消。“告朔”,颁告朔日,确定历法。“饩”,音细,活牲。《周礼》太史“颁告朔于邦国”,郑玄注:“谓天子颁朔于诸侯,诸侯藏之祖庙,至每月朔必朝于庙,告而受行之。”

尔爱其羊,我爱其礼:“爱”,惜,舍不得。

【训译】

子贡想(让)取消颁告朔日时杀羊的礼节,先生说:“端木赐呀!你可惜那羊,我舍不得那礼。”

【章旨】

此章记孔子惜礼,言必要的礼仪不应轻易废弃。

十八

3·18子曰:“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

【释】

事君尽礼:“事君”,事奉君主。“尽礼”,恪尽于礼,礼指君臣之礼。

人以为谄:“谄”,奉承、巴结也。

【训译】

先生说:“事奉君主(如果)恪尽臣礼,别人会以为(他)是巴结。”

【章旨】

此章言事君之礼。事君不可过分讲求礼法,否则有谄媚之嫌。旧或以当时之臣事君多无礼,故以尽礼者为谄,恐非。

十九

3·19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

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释】

定公:鲁定公,昭公弟、哀公父,名宋,在位十五年(公元前509-495),谥“定”。

君使臣,臣事君:“使”,使役、使唤;“事”,事奉、服侍。

【训译】

(鲁)定公问:“君使唤臣,臣事奉君,(各自应当)怎样办?”

先生说:“君按礼使唤臣,臣用忠事奉君。”

【章旨】

此章言君臣之礼。君使臣以礼则不失其威,臣事君以忠则不失其职。

二十

3·20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释】

《关雎》:《诗经》首篇,爱情诗。

乐而不淫:“乐”,欢乐。“淫”,淫秽。“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窈窕淑女,琴瑟友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是乐而不淫。

哀而不伤:“哀”,悲哀。“伤”,悲伤、哀伤。“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是哀而不伤。

【训译】

先生说:“《关雎》篇欢乐但不淫秽,哀戚但不悲伤。”

【章旨】

此章论《关雎》诗。当时《诗》配乐而唱,与乐有关,故入此篇。《关雎》后人论者众多,皆不如孔子此论确当。

二十一

3·21哀公问主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

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校】

问主,旧作“问社”,社与木不对,今从定州简本、唐写郑本。《释文》云:“郑本作‘主’。” “社”与“主”字形相近似,故误。或以社木说之,有失穿凿,社木岂能称社?

【释】

哀公问主于宰我:“主”,谓神主牌位。“宰我”,孔子弟子,姓宰名予,字我。

夏后氏:即夏代。

周人以栗:“栗”,树木名。

战栗:同“颤栗”,发抖。

成事不说:“成事”,已成之事。“说”,讲说。

遂事不谏:“遂”,行也。“遂事”,已行之事。“谏”,劝而改之。

既往不咎:“往”,过往。“咎”,追究。

【训译】

(鲁)哀公向宰我问神主牌(用什么木头做),宰我回答说:“夏代用松木,殷人用柏木。周人用栗木,取使人战栗之义。”

先生听到以后,说:“已经完成的事不讲说,已经进行的事不劝阻,已经过去的事不追究。”

【章旨】

此章教人成事莫说、遂事莫谏、既往莫究。盖哀公问时鲁之新“主”已经做成,故孔子有此言,以明宰我之对答已无意义。所言主木与礼有关,故入此篇。

二十二

3·22子曰:“管仲之器小哉!”

或曰:“管仲俭乎?”

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

“然则管仲知礼乎?”

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

【释】

管仲之器小:“管仲”,即管子,名夷吾,助齐桓公成霸业,桓公尊之为仲父。“器”,谓器量。

管仲俭乎:“俭”,节俭、俭朴。

管氏有三归:“归”,指归第。“三归”,三处可回归之府第,即三个家庭。《韩非子·外储说》:“管仲相齐,曰:‘臣贵矣,然而臣贫。’桓公曰:‘使子有三归之家。’”有三个家庭,焉得俭?旧有三台、三租、三馈诸说,皆与俭无关,不可信。或言三娶,三娶即三家,然直释为娶则非。

官事不摄:“官事”,指管事者、办事人员。“摄”,兼也。“官事不摄”,谓三归各有管家与办事人员。

邦君树塞门:“邦君”,即国君。“树”,立也。“塞门”,门屏、影壁。

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为”,犹修。“坫”,音垫,置放礼器、酒具的土台。反坫在两楹之间。

【训译】

先生说:“管仲的器量小呀!”

有人问:“管仲俭朴吗?”

(先生)说:“管仲有三处府第,各有管事人员,怎么能算俭朴?”

(那人又问:)“那么管仲知礼吗?”

(先生)说:“国君立影壁,管仲也立影壁;国君与外国君主修好时才设反坫,(而)管仲也设反坫:管仲如果知礼,谁不知礼?”

【章旨】

此章论管仲不知礼。管仲虽为一代名相,政治上有大贡献,但在孔子看来,其人格并不高尚:器小、奢侈,又不知礼。言管仲之器小,当是就具体事情言。管仲虽小节不拘,但有大仁,故《宪问》篇孔子又称之为“仁人”,以为“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

二十三

3·23子语鲁太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

【校】

太师,“太”旧作“大”,从正平本、敦煌唐写本改今字。

【释】

子语鲁太师乐:“语”,读去声,告诉。“太师”,乐官之长。“乐”,指乐理、乐曲的规律。

翕如:“翕”,《说文》:“起也。”旧释合,非是。“如”,同“然”。“翕如”,突起之貌。

从之,纯如也:“从”,随也。“纯如”,清纯之貌。

如:明快之貌。

绎如:绵延之貌。

以成:“成”,终也。

【训译】

先生告诉鲁国的大乐师乐理说:“乐曲(的规律),它是可以知道的。开头,有突起之感;紧接着,有清纯之感;(再接着,是)明快之感,(再接着,是)绵延之感,然后结束。”

【章旨】

此章论乐理。孔子所言,是其研究音乐而得出的结论,可见其音乐造诣之深。

二十四

3·24仪封人请见,曰:“君子之至于斯者,吾未尝不得见也。”从者见之。

出,曰:“二三子何患于丧乎?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

【校】

君子之至于斯者,“者”旧误“也”,改从皇本、正平本、敦煌唐写本。

【释】

仪封人请见:“仪”,地名。郑玄云:“盖卫邑。”“封人”,官名,掌封疆。“请见”,请求见孔子。

从者见之:“从者”,指孔子的随从。“见之”,使之见。

出:指仪封人从所见之馆舍出。

二三子何患于丧:“二三子”,犹言诸位、各位。“丧”,丧亡、流亡。旧释为失官、失位,谬。

天下之无道:“无道”,亡失正道。

天将以夫子为木铎:“木铎”,徇行时手中所持,用以宣教的梆子。时孔子周游天下以宣教,故仪封人有此言。

【训译】

(先生到了卫国,)仪城的边界官请求见他,说:“凡是到这地方来的君子,我向来都能见到他们。”身边的人让他见了先生。

仪城的边界官出来后,说:“几位何必担心流亡呢?天下失去正道久了,老天爷是要把老先生当梆子,(让他到四处宣扬教化。)”

【章旨】

此章言孔子周游天下是上天安排其宣教。

二十五

3·25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矣”;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校】

又尽善矣,“矣”旧误“也”,从王念孙说改正。

【释】

谓:评价、认为。

《韶》:乐曲名,虞舜所传。

美:指其音乐及表现形式言。

善:指其所反映的思想内容言。

《武》:乐名,武王所传。

【训译】

先生认为“《韶》乐已经十分美,十分善了”;认为“《武》乐已经十分美了,(但)还不十分善”。

【章旨】

此章论《韶》、《武》。虞舜以文德受樿,故为尽善;武王以杀伐取天下,故未尽善。

二十六

3·26子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

【释】

居上不宽:“居上”,在上位。“宽”,宽宏、宽容。

为礼不敬:“为礼”,举行礼仪。“敬”,认真。

何以观之:“何以”,以何。言不足观也。

【训译】

先生说:“身居上位不宽宏,举行礼仪不认真,面对丧事不悲哀,我用什么去看他呢?”

【章旨】

此章批评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之人。居上以爱民为本,不宽则失其本;为礼以敬为本,不敬则失其本;临丧以哀为本,不哀则失其本。如此之人,有何可观?何得在上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