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披红色斗篷、骑着高头大马威武行走的加拿大皇家骑警形象已为世界上的许多人所熟识,也是加拿大的国家象征之一。
加拿大皇家骑警设有马队、仪仗队等特殊编制的队伍,在大小节庆时,他们穿着亮丽的红色礼服,庄严地担任风笛伴奏和仪式表演的重任,代表了加拿大的传统与荣耀。
威武的皇家骑警
加拿大皇家骑警的前身是一个多世纪以前建立的西北骑警。在殖民初期,加拿大并没有强大的警察力量。即使在1867年加拿大建国时,蒙特利尔和多伦多这些最大的城市中的专职警察也很少。当时只有一支规模很小的国家警察队伍负责贯彻实施联邦法律。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甚至都没有警察,执法的任务由法庭任命的临时警察或士兵来承担。1870年,加拿大买下了美国边界以北从五大湖到洛基山山脉之间的大片土地。政府当时决定组建一支警备队来维持秩序,直到西部土地被尊重各种传统机构的拓居者所占有时为止。这支警备队成立于1873年,称为西北骑警。最初,西北骑警只招募了150人,但是,很快就增加到300人。当时的西北骑警骑马巡逻西北地区,穿的就是现在着名的红色紧身短上衣。
1883年,西北骑警队扩充到了500人并被赋予若干新的职责,其中包括在兴建加拿大太平洋铁路期间维持治安的责任。1885年,由路易·雷尔领导的梅迪人暴动(西北叛乱)以后,警力再一次增加,达到1000人。19世纪末20世纪初,育空地区(加拿大西北边陲的一个行政区)掀起了大规模的淘金热,世界各地众多的采矿者都汇集到这里,同时也带来了发生暴乱的可能。西北骑警的存在保证了这场淘金热井然有序,使暴乱冲突尽量减少。淘金热过后,西北骑警把注意力转到北极地区,并在那里设置分局以制止欺压原住居民的事件,同时避免了欧洲国家对加拿大领土的威胁。此时,人们已公认西北骑警是一个永久性的警察机构。
1920年,皇家西北骑警改称为加拿大皇家骑警(RCMP),正式扩大成为国家的警察武装力量。同年,其总部从萨斯克奇温省的里嘉纳市迁到加拿大首都渥太华市。1928年,加拿大皇家骑警根据与各个不同省市签订的合同,开始在联邦政府辖区以外的各个地区执行警务。加拿大宪法规定执法任务是各省的职责,但大多数省份都认为只有通过加拿大皇家骑警的服务才能最有效地履行这一职责。
编制
加拿大皇家骑警是在《加拿大皇家骑警法》的授权下设立并组织,警察总长为皇家骑警总监,由总督任命,受公共安全暨急难防备部指挥。警察警队人员的组成包括:联邦警察,名为加拿大皇家骑警,主要是执行全国各省的刑事及省法律(除安大略省及魁北克省以外),并为育空地区、西北地区及191个城市提供警察服务;省警察,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各自有警察部队,皇家纽芬兰警察则与RCMP分担纽芬兰省的警察任务,其余各省则与皇家骑警签订合同,由骑警提供服务;市警察,大多数市区中心都有本身的警察,或者是聘用省警察服务。遇紧急事故,可拨“911”电话报警。非紧急情况下使用骑警、省警、市警的电话号码。
除了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以外,皇家骑警目前与各省份、领地及200个市镇签有提供警务服务的合同。骑警的分局现在已经达到707个,并且还有罪案分析实验室和现代化的训练中心。在加拿大全国各地设有6个刑事侦察实验室,在渥太华市设有电脑化的警务信息中心和加拿大警官学院,里嘉纳市还设有一个培训学校。警官学院给加拿大其他警力和世界各国的警力队伍提供各种先进的培训项目。
加拿大皇家骑警规模庞大,现有在编人员2万多人,其空中力量和海上力量都很强大,另外还设有马队、仪仗队等特殊编制的队伍。
选拔与训练
加拿大皇家骑警的挑选非常严格,报名者必须是加拿大人、加拿大印第安人或加拿大籍黑人,并曾经在军队中服役3年,而且,必须是大学毕业或同等学历,掌握两门以上的外语。符合条件的求职者须经过口头考试和书面考试,被录用后须经过严格的理论和业务培训。他们要经历当勘探队员、樵夫、登山者、护士、炊事员、侦探、绘制地图、记者等种种训练。要能像西部牛仔一样骑马,像印第安人一样用桨划独木舟,穿上雪靴能行走,像因纽特人一样赶乘狗拉雪橇。
新学员培训期为6个月,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行军训练。新学员首先要经过长途跋涉行军训练、队形变换训练等。第一阶段结束后,负责培训的警官带领学员在乐队伴奏下进行士气高昂的列队行军,接受上级警官的检阅。第二阶段是仪表训练。学员身背武装袋,脚穿大皮靴行走。这期间新警察每天要多次给皮衣、皮鞋和皮制警用器具上蜡,使这些皮制品都发出耀眼光泽,体现警察人员的精神面貌。第三阶段是法律理论和实践知识培训,为新警察下一步的实际工作打好基础。专职警务培训部门负责对特种警察人员进行特种业务培训,使其能完成特种警务工作。
每期培训工作结束后,便对学员分配工作。学员工作后,一般要在警察部门工作20年或更长时间。前10年只授予低级警衔,然后陆续提升。每晋升一次都必须经过知识和资格考核,每隔3~5年变换一次工作岗位,并轮流到偏僻山区体验生活。较高级别的警官经培训后,除特殊警种要回原单位工作外,其余人员都要服从分配,到新的工作岗位工作。其中多数人都分配到省级警察部门工作,但一般不准许分配到原籍的省级警察部门工作。
主要职责
加拿大皇家骑警的职责范围包括:执行大约200个城市与市镇的警力任务;向育空地区、西北地区和加拿大10个省当中的8个省提供警察服务(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各有其自己的警力);负责贯彻执行大约140项联邦的法律与法规,涉及范围包括缉毒、商业犯罪、管理移民、护照事宜、关税与货物税以及货币伪造案等;在国际上代表加拿大作为国际刑警组织的一个成员,同时也在30个国家派有联络官;负责执行国家安全任务等。
加拿大皇家骑警的根本任务是“维护治安”,但其在大战时为加拿大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在南非战争和两次世界大战中,加拿大皇家骑警队曾到海外执行任务。
现在,加拿大全国都有骑警执法。但他们不再穿传统的着名的红制服,当然游行和盛典时例外。骑警现在大多乘坐吉普车、飞机、直升机或快艇执行任务,不再骑马。但他们仍要接受骑术训练,有少数人仍然乘独木舟和狗拉雪橇巡逻在遥远而偏僻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