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宋帝国三百年:文功武治宋太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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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太宗践祚(4)

五月,芜湖县雨雹伤稼。

六月,均州涢水、均水、汉江并涨,坏民舍,人畜死者甚众。又河决临邑县,汉阳军江水涨五丈。

七月,大名府御河涨,坏范济口。南剑州江水涨,坏居民舍一百四十余区。京兆府咸阳渭水涨,坏浮梁,工人溺死五十四人。阳谷县蝻虫生。

九月,梧州江水涨三丈,入城,坏仓库及民舍。

十月,河决怀州武陟县,害民田。

太平兴国八年(983):

五月,河大决滑州房村,径澶、濮、曹、济诸州,浸民田,坏居民庐舍,东南流入淮。相州风雹害民田。

六月,陕州河涨,坏浮梁;又永定涧水涨,坏民舍、军营千余区。河南府澍雨(暴雨),洛水涨五丈余,坏巩县官署、军营、民舍殆尽。谷、洛、伊、瀍四水暴涨,坏京城官署、军营、寺观、祠庙、民舍万余区,溺死者以万计。又坏河清县丰饶务仓库、军营、民舍百余区。雄州易水涨,坏民庐舍。鄜州河水涨,溢入城,坏官寺、民舍四百余区。荆门军长林县山水暴涨,坏民舍五十一区,溺死五十六人。

八月,徐州清河涨丈七尺,溢出,塞州三面门以御之。

九月,宿州睢水涨,泛民舍六十里。

是夏及秋,开封、浚仪、酸枣、阳武、封丘、长垣、中牟、尉氏、襄邑、雍丘等县河水害民田。

九年(984)七月,嘉州江水暴涨,坏官署、民舍,溺者千余人。

八月,延州南北两河涨,溢入东西两城,坏官寺、民舍。淄州霖雨,孝妇河涨溢,坏官寺、民田。孟州河涨,坏浮梁,损民田。雅州江水涨九丈,坏民庐舍。新州江涨,入南砦,坏军营。

除此之外,《五行志》记录与“火、金、木、土”有关的灾害也不少,如“金”之灾害(天旱属于“金”):

二年正月,京师旱。

三年春夏,京师旱。

四年冬,京师旱。

五年夏,京师旱;秋又旱。

六年春夏,京师旱。

七年春,京师旱。孟、虢、绛、密、瀛、卫、曹、淄州旱。

九年夏,京师旱。秋,江南大旱。

与“土”有关的灾害(大风属于“土”):

二年六月,曹州大风,坏济阴县廨及军营。

四年八月,泗州大风,浮梁竹笮、铁索断,华表石柱折。

六年九月,高州大风雨,坏廨宇及民舍五百区。

七年八月,琼州飓风,坏城门、州署、民舍殆尽。

八年九月,天平军飓风拔木,坏廨宇、民舍千八十七区。十月,雷州飓风坏禀库、民舍七百区。

九年八月,白州飓风,坏廨宇、民舍。

……

史上这些灾害记录,来源于当朝者“史馆”也即“国家档案馆”的记录。

当朝者为何关心这些灾害?

因为它们不仅与皇权的合法性相关,更与“民生”问题相关。

大宋不厌其烦地记录这类灾害以及面对灾害的回应,证明了合法政权对“民生”的实在关注。

按照现代政治哲学原理,国家,乃是人民对个人部分权力和权利让渡的产物。国家,理应在获取权力之后,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其中就包括安全保障的权利。所以,合法政权,一定是承担灾害责任,关注民生的政权。至于国体、政体都不是紧要处。大宋帝国,自赵匡胤第一个年号“建隆元年”开始,邦国治理,就对民生问题投入了极大关注,多方动员国家力量解决民生问题。大宋的“幸福指数”之高,历朝历代比较下来,大胆一点评价,可能仅次于民国。

之所以有此优良治理结果,与大宋关注“民生”的强度有直接关系。

而关注“民生”的强度越大,也就越需要“公正”理念的介入。

大宋不厌其烦地记录这类灾害,以及面对灾害的回应,证明了合法政权对“公正”的实在关注。

按照现代政治哲学原理,合法政权在推行“公正”问题时,容不得各种“折扣”。与“公正”最为相关的政治概念是“公平”和“正义”。这是一个比“民生”问题复杂得多(但未必重要得多)的政治学概念,譬如,组织内的公平正义,是一回事;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公平正义,又是一回事,等等。这里展开来谈是不可能的。但借助传统思想史意见可以约略知道:公正,与“义”有关;义者宜也。政治问题之处理,以“合宜”为佳。达致这个“合宜”状态,就是达致“平衡”状态;反之,就是“失宜”也即“失衡”,也即不合适,不妥当,不应该。“失宜”或“失衡”,是政治败笔。

大宋帝国,自赵匡胤时代起,就对“合宜”问题有关注。预防或治理灾害,需要国帑支出;对寡头政权而言,这类支出因为影响到团伙利益,他们是吝于出手的。但对天下为公的大宋政权而言,这就是必要的支出。大宋多次动用国库财政解决灾害损失,并从不将此视为德政,从不做自我旌表,就是认为救灾是合宜的,否则就是不合宜的。

这方面,太宗赵炅有一种文化自觉。考察中国荒政(荒年政治治理),大宋做得相当出色。具体故实容当后表。

王沔读试稿

宋代史料,记录了很多关于灾异的有趣故实。

大宋淳化二年(991),因为天旱闹蝗灾,宋太宗忧心忡忡,于是召问近臣时政得失,大臣寇准回答说:

“《洪范》讲述天人之际的关系,灵验如影随形。之所以有天下大旱,那是因为刑罚有不公平之处。不久前,祖吉和王淮两个人都同样贪赃数万,但祖吉被正法,家资被抄没;王淮却因为他的哥哥王沔正做着参知政事(略相当于副丞相),算是朝中有人,只受了杖刑,还能继续做官。这样用法,轻重不一,执法不公,天下大旱,实在是上天有意示警啊!”

王沔,史称此人“聪察敏辨,有适时之用”,聪明,有洞察力,敏捷,有辨析力,适时需要,能献上中允意见。他在太宗前讲话,很从容,逻辑性强。过去殿试,往往由有关官员念诵给皇上听。王沔可以做到像播音员那般念诵殿试考卷,声腔抑扬顿挫,吐音明丽流畅,经他读过的试稿,往往都能高中。但此人“性苛刻,少诚信”。掌管政事堂国务时,凡是有人来拜见他,他都跟人说好话,但最后答应人家的事,并不办理,所以一般人都怨恨他。他与朝中大臣也有过节,名相张齐贤、陈恕、寇准等人,也都不喜欢他。他的兄弟王淮因为贪赃,按大宋律法,应该正法,但因为他的缘故,得到了从轻处罚。所以寇准在太宗讨论时政得失时,拈出此事,等于借天灾力量推动司法公正。

太宗往日也曾听到人们议论王沔的不是,但还是为王沔回护,毕竟是国务大臣,太宗有优容之处。这一次,经寇准一番议论,史称“帝大悟”,太宗大为醒悟,知道以前确实司法不公,而王沔则太多机巧,好使诈术,“非廊庙器”,做不得朝廷大臣。第二天,召见王沔,“切责之”,狠狠地斥责了他一通。随后,寻了个机会,罢免了他的参知政事。据说王沔得到诏令,来见太宗,哭着不愿意离开,甚至不久之后还为被罢免之事愁得须发皆白。

皇上“自焚”

大宋如此,是有“宗教信仰”为底色的。

古代祭祀,往往要有“祝版”,是将写好的祝词张贴在一块板子上。纸张因祭祀对象不同而有不同的美工装饰,有的要用白纸,有的要用红纸、青纸,有的还要配黄边,等等。祝词要预先写好,如果是国祭,就要皇帝在祝词后署名。

至道元年,公元995年仲春,命宰相和群官祷雨,又派出中使,也即宫中宦官,作为特命全权大使,分头去祭祀五岳神山。按过去惯例,皇上要“御署”,也即预先在祝词上署名“大宋赵炅御笔”之类字样,然后再派遣。

翰林学士王禹偁提出了反对意见。

他说:“准礼,五岳视三公,今虽加王爵,犹人臣尔。天子称名,恐非古制。请自今更不御署。”按照礼制,五岳的神职相当于朝廷的三公,现在虽然给五岳神加上了王爵,但“王”还是比“帝”低一格,相当于人臣。天子在祝版上署名,恐怕不是古来的制度。请从此不要“御署”。

太宗在王禹偁奏章的后面批示道:“朕为万民祈福,桑林之祷犹无惮,至于亲署,又何损乎!”朕为万民祈福,即使是洗澡沐浴,像汤王在桑林祈祷下雨,准备自焚,我都不怕,至于亲自署名这事,又有什么损失呢!

赵匡胤以来的宋帝,人人虔诚“敬天”,谁也不敢违逆天命、天道。面对各类“天谴”,所有的宋帝都会反躬自省。夏商周三代以来的“罪己”传统,在宋帝这里得到很真诚的承续。

太宗说“自焚”事,并非虚伪的大言。

早在王沔事件后的蝗旱灾年,太宗就有了准备“自焚”的敬天举动。

宋人吕中《大事记讲义》,论及这一“灾异”时说:

“淳化二年(991)二月,诏以旱蝗,欲自焚,明日雨。”

宋太宗淳化二年二月,下诏,认为蝗灾旱灾之重是因为帝王之德薄所致,准备自焚以谢天。第二天下雨。

明人孙承恩有《鉴古韵语》一书,对历代帝王都有一段“韵语”(相当于打油诗),内中说到宋太宗,有言:

罪己消天变,仁民隐至情。

厚伦施义粟,勤学购遗经。

节为山林重,功于宦寺轻。

不惭称令主,恭俭更仁明。

这里五言八句,每一句都与太宗的故实有关。我这书里会慢慢说到,此处且不啰唆。“韵语”中说“罪己消天变”,指的就是太宗因蝗旱之灾要自焚的故实。孙承恩认为这是太宗“敬天”而得到的天下福报:“太宗之为君,其敬天也。因旱蝗欲自焚,而致霖雨……”

《续资治通鉴》记录此事在淳化二年三月,而非二月。原文道:

帝以岁旱蝗,诏吕蒙正等曰:‘元元何罪,大谴如是,盖朕不德之所致也。卿等当于文德殿前筑一台,朕将暴露其上,三日不雨,卿等共焚朕以答天谴。’蒙正等惶恐谢罪,匿诏书。翼日而雨,蝗尽死。

太宗皇帝因为年岁中多有蝗旱之灾,下诏给宰相吕蒙正等人说:“黎民百姓有什么罪,而老天给的惩罚这么重,实在是我的无德(应该包括王淮贪赃案处理不公)所导致的天谴示警。爱卿等人,应该在文德殿前面搭筑一个台子,我将面对苍天待在那台子上。三天不下雨,爱卿等一块把我烧了,以此来回应天谴!”吕蒙正等人惶恐不安,向太宗谢罪,藏起诏书没有颁发给政事堂。不料第二天就下了大雨,蝗虫几乎全部死掉,解除了蝗旱之灾。

皇上要自焚!

这是什么节奏?

原来这是一个来源甚古的吾土传统。

夏商周,史称三代。一般认为这是传统中国“天下为公”的时代。三代之前,皆有巫师。巫师负有与天帝交流沟通,为民祈福的责任。这是从更早的部落时代即形成的一种分工。如果天下灾害过重,巫师祈福无效,就要“升天”去面见天帝,当面陈述,继续为万民祈福。三代之际,君王即“天子”,天帝之子,成为比巫师更重要的万民领袖,或者说,是集中了天子、巫师与领袖为一体的邦国首领(而不是部落首领。按国家起源原理,先有部落,后有部落联盟,而后有部落大联盟,国家出现),天下有灾,君王有责,成为三代以来的“罪己”传统。这个传统一直影响到近代,大清王朝的帝王也常常会颁发“罪己”性质的诏书,以此来忏悔罪恶,昭告士庶,祈请天帝。历来《罪己诏》的关键词是“万方多难,罪在朕躬”八个汉字。有些时候,帝王不愿意“罪己”,明白大义的臣子就会劝谏帝王“罪己”,大唐王朝的名臣陆贽就曾劝谏德宗下《罪己诏》。苏轼评论此事有言:“罪己,以收人心,改过,以应天道。”所以天下灾害严重,替代了巫师职责的帝王,有了向天帝吁请的责任。

三代时的殷商第一任首领汤王,执政时天下大旱,多年祈雨而不得。最后,汤王决定自己“升天”去找天帝,当面祈求降雨,救助万民。

但“升天”是有仪式的。汤王“升天”的仪式在一个叫桑林的地方。现场搭好了一座由柴薪堆起的燔祭高台,汤王理了发、剪了指甲,而后,沐浴更衣,端端正正地坐在高台上,向天帝祷告说:

“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

(天下大旱,是因为)我一人有罪,天帝您不要连累万民;即使万民有罪,那也是因为我一人治理天下不当而造成的,那就由我来承担罪责。恳请天帝,不要因为我一人的无能,连累到万民的性命!

故实的展开非常富有戏剧性,就在汤王祈祷之后不久,也许就在点火焚祭之际,天帝降下雨来。

《吕氏春秋》《墨子》等先秦典籍,都记载了这个故实。

宋太宗赵炅继承的,就是源于远古,主要是源于汤王的传统。

“五行”,不仅是“五行终始”,不仅与王朝更替的合法性相关,还与汉代以来“天人感应”的政治哲学理念相关。对应于“五行”的各种自然现象,如对应于“水”的沟渠、水患、祈雨等,都有了灾异示警的功能。所谓“天人合一”,在推演君王领袖对政制事件负起第一责任的道义担当方向上,具有政治哲学的意义。而历代君王视“天谴”等义于“示警”,而且坚持认为主要是向君王、宰辅,而不是向普通臣僚和士庶“示警”。这方面,历代君王认识上,有着高度的一致性——那些死不认错的昏暴之君例外。

所以历代正史《五行志》事实上是历代灾异的记录。浏览历代《五行志》,可以感受到历代君王在自然灾异面前的悚惧恐惶,以及频繁颁下“罪己诏”的谦卑自责,从中感受到先哲政治设计或文化演绎的独特魅力。《清史稿》就干脆将“五行志”改为了“灾异志”。

在不信天不信神的人看来,往往以为殷商汤王、太宗赵炅这类“欲自焚”的举动是一种虚假的阴谋,认为他知道自己不可能“被自焚”,所以故作大言,以欺哄天下,云云。读近代以来的各类文史书,往往会看到这类说法。大意就是:帝王玩权术,欺骗天下。

我不信这类意见,并认为这类意见多属于无甚思想含金量的“阴谋论”。

天下何其广大!一个帝王的权术就“欺骗”了亿兆士庶,独独“欺骗”不了“阴谋论”者?这个“阴谋论”者的“智慧”岂不近于神?

一般来讲,这类“阴谋论”者的意见,多流行于坊间;制作这类“阴谋论”的人物也未必真的相信“阴谋论”。此类“阴谋论”,无非是想证明“封建社会”(大宋事实上已经不属于“封建社会”,但囿于近代传统,受教科书影响的人们还是愿意习称二千多年施行郡县制度的帝制时代为“封建时代”)制度不合理,因此连带着说“封建时代”的人也不合理,帝王作为尤其不合理而已。这个话题展开来说需要篇幅,而且无聊,此处还不是我来讲述这个问题的苑囿,且略过不提。但我知道的是,这个命题下的明白人,会越来越多。

简言之,我相信历代“贤君”面对五行变异时的真诚和敬畏。宋太宗赵炅“欲自焚”,与汤王的“欲自焚”一样,都是真诚敬天、为万民祈福的仁爱举动。说是“感天动地”,不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