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岁月存照:陕西古代墓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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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俑的产生及功用

俑是中国古代墓葬随葬品的一个重要品类,狭义地讲,俑即偶人,它们是当时文武官员、武士家兵、男女侍从等人物的化身,替代生人完成在阴间保卫、侍奉主人的任务。如郑玄注《周礼·冢人》上讲,俑“与生人相对偶,有似于生人”。《孟子·梁惠王》中说:“为其象人而用之也”,赵岐注曰:“俑,偶人也,用之送死”。这些都指明俑是人像。广义地说,俑包括一切与丧葬有关的明器,如家禽、家畜、野兽等动物俑,陶楼院落等建筑模型,形象怪异的镇墓兽等。这是古代、近代学者对俑的两种理解。现代考古、文物、博物馆界认为俑包括人物俑,动物俑以及赋予其生命,想象中的神灵鬼怪和瑞兽珍禽,亦即《旧唐书·舆服志》所谓“偶人像马”之类的人形和动物形明器。

俑取材广泛,内涵丰富,是古代文化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独特的技巧,优异的民族传统风格,自立于世界艺术之林,成为研究中国历史、考古、美术的宝贵实物资料。

《孟子·梁惠王》中说:“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说明俑是古代陪葬送死的用品。中国古人把养生与送死等量齐观,《中庸》:“事死如生,事亡如存,仁智备矣”。殷周时多用活人殉葬,也出现了最早的俑,郑州二里岗出土的商代早期的陶塑跪坐人像,对其性质尚无法确定;但1937年安阳小屯殷墟商代晚期王室墓葬出土的三件人像陶塑,手被绑缚,推测其身份应当是奴隶或者战俘,可确定其功用与一同陪葬的殉人是一致的。春秋战国时期,人殉之俗虽然仍广泛存在,但已走向没落,开始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而改用偶人,也即殉葬者的模拟品,形象多为奴仆、乐舞仪仗、士兵、妻妾及动物俑等,目的是为了使墓内死者到另一世界去时,继续能有如生前所享有的一切,那些奴仆、侍卫等正是供他驱使的,也可以说整个俑群都是为墓内死者服务而设计制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