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人发展了一种治国艺术:最大可能地减少摩擦,从中获取硕大的实际成果,毕竟这一切也是事实。可没有永存的东西,至少凭借武力建造起来的帝国是无法久远的。罗马征服了世界,可为此努力的同时也毁灭了自己。数以千计的战场上都存有罗马帝国年轻战士的白骨。在差不多五百年里,社会的精华都将智慧花在了管理从爱尔兰海至黑海的殖民帝国这项伟大的工作当中。最终,恶果出现了。用一城来统治全世界,这个无法完成的事业在人力与脑力上将罗马拖垮了。后来,一桩可怕的事又发生了。人们慢慢厌恶生活,对生活失去了热情。全部的城乡住房都被他们占领,他们拥有希望得到的一切游艇与马车。拥有了全世界的奴隶。他们尝遍了各式的美酒,踏遍了绿水青山,拥有了从巴塞罗那到底比斯的所有女人,在他们的藏书室里能找到世间一切的文字书籍,他们家的墙上挂着世界上最美丽的图画。吃饭时有世界上最杰出的音乐家为他们演奏。童年时他们曾由最优秀的教授与教育家为他们讲课,这让他们学到了全部应学到的知识。结果却是,一切美味佳肴都失去了滋味,全部的书籍都变得乏味,所有的女人都不再有魅力,甚至生存本身也变成一种负担,好多人宁可获得一个体面的机会好结束自己的生命。
只剩下一种安慰!对未知与无形世界的憧憬。可是,旧的上帝已死去多年了,头脑精明的罗马人不会轻易相信那些在幼儿园里教唱的歌曲里对丘比特与米纳瓦的赞扬的。已经出现了享乐主义学派与犬儒学派的哲学体系,这些哲学体系宣扬慈爱、自律以及无私的美德,宣扬一生要有益于别人。可是,这些哲学思想太过空洞。在街头书店塞诺、伊壁鸠鲁、爱克比泰德与普卢塔克的书里到处都有,书里提及的倒是娓娓动听。可是从长远来说,纯理性的教义缺少罗马人所需要的养分,他们开始大力追求某种能够作为精神食粮的“情感”。这样看来,纯哲学的“宗教”(假如我们将宗教思想和追求高尚生活的愿望联系在一起,这确实是某种哲学色彩的宗教)仅会取悦少数人,基本上这些人都属于上流社会,已能饱享希腊老师给他们单独授课的特殊待遇。普通百姓对这些冠冕堂皇的哲学思想却视如草芥。他们的思想也发展到这样的阶段,觉得大多数古代神话都是愚昧无知的祖先可笑的发明。不过他们还赶不上那些所谓的知识高人,还没法否定上帝的存在。
因而,表面上他们还一本正经地推崇共和国官方认可的上帝,暗地里却为寻求真正的幸福而追寻某个宗教行会的足迹,在过去两世纪里,在台伯河畔的古城里这种宗教行会开始得到了真心实意的欢迎。我前面所用的“行会”一词起源于希腊,本意是一群“得到启示的”人——为了本行会最神圣的秘密不被泄露出去,这群男女必须做到“守口如瓶”。只有他们才可以知晓这些秘密,这样的行会正如大学兄弟会的咒符一般让人们结合在一起。可是,在公元一世纪,行会仅仅是某种崇拜方式,某种说法,某种教派,某个希腊人或是罗马人(请谅解这里时间上的微略混淆)已从长老教会离去加入基督科学教会,他会告诉其他人他是去参加“另一个行会”了。相对“教堂”、“英国北部教会”与“贵族院”来说是新发明的词汇,在当时人们还不知晓。倘若对这个问题你非常感兴趣,想弄清当时罗马的情况,请您在下周六买一份纽约报纸的任意一份看一看。
你将看到有关来自印度、波斯、瑞典、中国和别的十多个国家引进的新教旨与新处方的四五栏广告,这些广告都可以给人们健康、富有以及得到灵魂永恒拯救的希望。同我们现今的大都市一样,外来和本地的宗教不可避免地充斥罗马。原因在于它同世界各个地方都有联系,从小亚细亚北部覆满青藤的山上开始了对西布莉的崇拜,神母被弗里基亚人尊奉为一切天神的母亲。然而这种对神母的崇拜产生了某些不合礼仪的感情放荡,罗马当局不得不采取武力关闭神母庙,最后还果断通过了一的法律,对一切传教活动都进行禁止,以免这种宗教鼓励大众豪饮和做出更为糟糕的事情来。在埃及这块充满着矛盾以及神秘感的古老土地上,提供给人类好几个怪诞不经的天神,奥赛利斯、塞拉皮斯与爱西斯就像在罗马时代阿波罗、迪梅特和赫耳墨斯一样被人们所知晓。至于希腊人,抽象真理与行为守则的雏型体系在若干世纪之前就被他们奉献于世。这时,他们又向崇拜偶像的异国人民提供了远负盛名的艾蒂斯、迪奥尼修斯、奥尔费斯以及艾多尼斯的“宗教行会”。
从公共道德来说,这些神灵都是有缺陷的,然而他们很受人们的欢迎。整整一千年里,腓尼基商人经常去意大利海岸光顾,这让罗马人熟悉了对他们的上帝巴尔(耶和华的不共戴天的敌人)和妻子艾斯塔蒂。老年时,所罗门在耶路撒冷中心为了这位奇妙的女神建了一座“高坛”,这让他忠诚的臣民感到十分震惊。在争夺地中海的统治权的漫长苦战中,这个令人敬畏的女神一直被人们公认是迦太基城的庇护者,在她的非洲和亚洲的庙宇都被毁后,她又重新以受人崇敬的基督教圣人的身份回到了欧洲。可是,还有一个最为重要的神不得不提。他在军队里享有很高的声誉。在经莱茵口至底格里斯河源的罗马边境线上,任何一堆残砖破瓦之下都有他破碎的金身。这便是伟大的米思拉斯神。众所周知,米思拉斯原是司管光、空气与真理的亚洲神,人们将他供奉在里海低地平原。在那片牧草肥沃的土地被我们的鼻祖占有之后,在山峰峡谷之间人类便得到了栖身之地,以后这个地方成了为人所共知的欧洲。
这个天神奉献给人类许多美好的东西,大家都觉得,完全是依靠万能的天意,这块土地的统治者才得以施展权力。终日里米思拉斯都处在天火之中,时常他将天火降在位居高职的人们的身上,他作为天恩的象征。即便早已远去,甚至连名字也被忘记了,不过自中世纪开始,那些慈爱的圣人们戴在头上的光环却提示我们早在教堂问世一千年以前的古老的传统。虽然在很长时间内米思拉斯深受人们的崇敬,可是人们要想对他的一生作稍微准确一点的了解还是很困难。这是有原因的。早期基督教传教士对米思拉斯神话深恶痛绝,其程度更甚于对普通神话的仇恨。印度神是他们最凶恶的对手,他们心知肚明,因而竭尽能事,毁掉所有能够让人们记忆起他的东西,他们的努力有了成效,米思拉斯所有的寺庙荡然无存,这个在五百年中曾经盛行于罗马的宗教,正如现今美以美教派与长老会在美国盛行一样,此时却连一张文字记载的纸片都没有遗留下来。
但是,当那个时候还没有发明炸药,建筑物会被彻底摧毁,通过认真搜寻一些废墟和从若干个亚洲古地获得的资料,这个空白得以填补,因而有关这个有趣天神及其轶事的相当准确的情况已被掌握了。关于米思拉斯的故事要追溯到很久以前。一天,米思拉斯从一块岩石中神秘降生。他在摇篮里睡着,周边几个牧羊人过来参拜他,还送礼博得他的欢心。在孩提时代米思拉斯就经历了各色奇异的冒险,其中好多的事情让我们想起了让赫尔克里斯成为希腊孩子们心目中的英雄的丰功伟绩,然而,赫尔克里斯凶残暴虐,但米思拉斯一直都与人为善。一次他同太阳神角逐,并将其打败,可他即便得胜了,却豁然大度,这不禁让太阳神视他为手足一般,使得旁人将二人经常混淆。
在罪恶神降下一场干旱、想要毁灭整个人类之时,米思拉斯一箭朝一块岩石射去,霎时水如泉涌,奔向干裂的土地。后来,艾赫里曼(这是罪恶神的名字)又想用一场洪水来达到他的卑鄙目的。米思拉斯知道以后,便告诉了某个人,让他造只大船,将亲属和牲口都带着,这样人类又从毁灭中被挽救出来。他竭尽全力拯救人类,使之不因自身的诸多弊病而遭到报应,后来被升到天国,独揽正义和公正的大权。那个时候谁想加入崇拜米思拉斯的行列,就要通过某种仪式,以吃些面包和酒作为礼餐,用来纪念米思拉斯同他的朋友太阳神一起用过的著名晚餐。随后,在水前接受洗礼,做那些现在我们认为是毫无意义的事情,早在一千五百年前这样的宗教形式就不复存在了。一旦进入崇拜米思拉斯的教,虔诚信徒们都被一视同仁。
他们一起在一个灯火明亮的祭台前祷告,一同唱赞美诗,共同参加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的节目,庆祝米思拉斯的诞辰。还有,在每周的第一天他们什么工作都不做,用来纪念那位伟大的天神,直到现在,我们依然将这天称为“星期日”。他们死后,尸体要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到最后审判日来临之际,好人会得到公正的回报,坏人便被掷入不灭的烈火中去。这些色彩斑斓的神话的成功与在罗马士兵中米思拉斯精神的广泛深刻的影响,说明对宗教人们是相当感兴趣的。事实上,在最初几个世纪里,罗马帝国一直马不停蹄地寻找在精神上能够让大家感到满足的东西。公元四七年,发生了一件事。一只小船离开了腓尼基,驰入佩加城,这座城市是前往欧洲各条道路的起点。乘客里有两个人,他们没带行李。他们的分别是保罗和巴纳巴斯。他们是犹太人,不过其中有一个人持有罗马护照,还拥有着非犹太族人的智慧。一次永载史册的旅程的开始。基督教开始征服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