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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的倾斜缓慢而悠美,在城郊的野地里,晃如一朵从槐树枝上跌落的花瓣。那时节,槐城里所有的槐花都在凋谢,花瓣静静地铺洒在街道上,马路上,依山而居的小区里,花香永远地离开了门口、路口、公共汽车的窗口。没有人关心它们在什么时候凋谢,就像没有人关心它们在什么时候开放,就像没有人关心那香气从哪里来,又去了哪里。街道依然是街道,一些老人在那里悠闲地伸胳膊敲腿,某个角落里,会有三三两两拿着工具的乡下汉子蹲在那。城市依然是城市,千篇一律高高矮矮的楼群在五月的阳光下静静伫立,而不经意间,你会看到一个正在开工的工地,又高又长的吊车巨蟒似的游动在半空,密实的脚手架上聚满了蚂蚁一样的小人儿。世界在正常运转,城乡人口杂居的情形没有变化,变化了的,只是一朵花的凋谢枯萎,一树花的凋谢枯萎,变化了的,只是一个季节在默默结束,另一个季节在悄悄开始。
如果不是回了一趟乡下,我根本不知道另一个季节已经开始。稻苗在墨绿色的池水里扎下根须后,叶子从茎部回黄转绿,苞米苗在潮湿的地垄里长出半尺多高,叶子一片片泛着毛茸茸油乎乎的绿光。歇马山庄的男人,早已是夏日里雨后的蝉了,他们大多都爬到了远方那棵巨大的树上,到乡下人无法听到的另一个世界里鸣叫去了。
在歇马山庄男人纷纷爬到另一棵树上的时候,我却带着悲伤和一无所有的空落回来了。他们积攒了一年多的力气和愿望,他们需要到另一个世界里叫一叫,而我不同,我一直在叫,我感到疲劳,难过,力不可支,我太想趴到哪里躺一会儿了。也是因此,我刚刚走上东山岗,就向南甸子拐去,因为我的脑子里,灌满了那首歌的旋律。
自十七岁那年回乡,我几乎每隔两天,都要来到到这里。母亲的埋怨我听不见,村里人的笑话被大风刮去,我嚼着干草,摊开四肢扬面朝天,从黎明到黄昏,像蜇浮在地表的一只蝗虫,在一阵阵舒缓的呼吸中饮唱着那首歌。
如今,我不再是只有十七岁乃至于二十七岁的那个我了,我甚至都不是刚刚进城时的那个我了,我是在村庄里广为流传的一个人物,一个从小老板的位置上跌落下来的人物,村里人早就在睡梦中等待我灰溜溜地出现了,早就准备好一针见血扎疼我的话语了。
后来我知道,消息的传播是曲折的,它是从四嫂那里传出来的,而四嫂又是听四哥舅哥说的,四哥舅哥怕逼急四哥也像林榕真那样杀人,通过电话劝四嫂回家。四嫂为了免除自己在人面前的尴尬,就用别人的新闻掩盖了自己的旧闻,当然;四嫂传播还有这样的动机,在四嫂看来,我的下场足以证明申家出不了什么了不起的人物,而证明这一点的直接结果是,给你申家人戴顶绿帽子也算不了什么。新闻确实起了不小的作用,一时间,四嫂过去的事没人提起,而一个懒汉最终又变成一无所有的懒汉成了人们田间地头嚼舌头的话题。关键是,三黄叔在二哥葬礼上那句预言终于得到验证:没有手艺,都是地底下的水泡,冒一个灭一个。
那时,我真的不知道我的出现多么像一场即时雨,几乎是倾刻之间,就淋湿了人们因为等待而干涸了的心灵的土地,鞠广大家的在稻田边看见我,大呼小叫:“呵呀吉宽,可不能想不开,大不了咱就再治个马车赶!咱一个赶马车的,当两年小老板,怎么说也够本儿,咱够本儿了。”
村里女人一呼百应拥向我,我感觉恍若隔世,好像时光在倒流。其实,这之后在村庄呆下的所有日子,我都觉得时光在倒流。我恢复了懒汉的原形,不得不承受曾经承受的议论:瞧,扎扎呼呼才几天,这不就瘪茄子了!三岁断不了老相,小老板也是懒汉当的!当然,觉得时光倒流,最重要的还不是这些议论,而是许妹娜的目光。
那天,被鞠广大家的从稻田边截回来,我没有先回家,而是去了许妹娜家。这是早有打算的,我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见到她了。我之所以好几个月没见她也不急于和她联系,因为林榕真出事没有心情,也因为李国平同意离婚的电话让我有了底,就像终于把一棵野菜挖到自己筐里。正因为如此,从人们的语气里清楚地看到自己一无所有,也并不心慌,因为这让我上许家不期然有了这样一层目的,那就是,我要向世人宣布,我不是一无所有,我有许妹娜,有她,我就足够了!
粉房街依然是粉房街,低矮的草房屋顶散发着亘古不变的破旧气息。许家的院子寂静无声,敞着的屋门就和敞着的鸡窝鸭窝似的,黑漆漆的看不到任何活泛气儿。依我的想象,许妹娜要不是经常抱着孩子到东山岗等我,至少每天都要趴在窗口望我,她应该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回来看她或者接她。她要是从窗口看见我,一定会从屋子冲出来,高呼吉宽哥。可是那天,直到我进了堂屋,也没有人迎出来。而当转过堂屋,进了里屋,看见和孩子坐在炕上甩扑克的许妹娜,我的心突然揪紧:她根本不认识我似的,她冷冷地看我一眼,问了句“回来啦”,再就没说一句话。
那时候,我只以为,许妹娜不理我,是回避跟进来的看光景的人,因为她的表情让我想起学生时就不愿与村里人交流的她。她压根不是那种喜欢与乡下女人交流的女子,经历了如此巨大的命运变故,拒绝人们从她身上挖掘笑料再正常不过,因此,我耐着性子一声不吭坐上炕沿,像许妹娜冷落我那样,冷落着跟我进来的女人们。事到如此,是不是向她们宣布什么已经不重要了。
这方法还真好使,没一会,鞠广大家的就知趣地离开。当她们离开,我立即伸出手,去握许妹娜的手。她尽管住在黑啦巴叽的小屋,手还保持原来的细嫩和干净,不像她身上的衣襟到处是污迹。然而,许妹娜迅速将手挪开,身子往后靠,表情由阴冷变为委屈。
我停止动作,歉意地看着她说:“你是不是生我气了,这么久不跟你联系?”
许妹娜摇摇头,没有吱声。
我说:“可你走了,也不给我打个电话,让我到处找你。”
许妹娜的眼泪流了下来,孩子看到她流泪,惊慌地爬到她的怀里。
这时,我忽然想起李国平,她当李国平说出那个人是我,一定挨过打。我不安起来,警觉地查看许妹娜的胳膊和脖子,我说:“对不起你,林榕真出事了,我没能好好保护你。”说到这里,我再一次挪动身子,往许妹娜的身边靠,我想把她和孩子一同搂在怀里,可是见我往前靠,孩子哇地一声哭起来。我不得不急刹车,停在半路。
这时,许妹娜不哭了,似乎即因为怀里的孩子,也因为我的努力半路停止。她抹抹眼睛叹口长气,眼睑低垂着,自言自语似的说:“他把俺,他把我锁在家里,拿走钥匙,拔掉电话,一天一天不让出去,我都要憋疯了,就在后半夜他睡着时跑出来。”
不知为什么,许妹娜居然有意识把俺还成我。
“那你为什么不找我?”
“他吓唬我,说我要是胆敢去找你,他就像林榕真一样杀了我,我在汽车站捱到天亮,就回来了。”
我心疼地看着许妹娜,可以想象她一个人在外面捱到天亮是什么情景,她带着惊惧的心情回到父母身边是什么心情,想到她的父母,我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立即问一句:“爸爸妈妈呢?”
我第一次这么称呼她的父母,心头不免一热。
许妹娜眼睑动了动,转向窗外。“我回来第二天,爸爸病情就加重了,不到半个月,他就走了。”
没有任何人告诉我许冒生去世的消息,一股酸楚的溪流冲到胸腔。许妹娜遭受了这么大打击,我居然不在她身边。
“妈妈心疼我,坚决不让我出去干活,就跟海边的二姨扒虾头去了。”
话说到这里,我已经难过得不行,我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才能表达我的难过了。后来,我告诉许妹娜李国平给我打过的那个电话,我想把我们之间的前景展示给她。我说:“他已经告诉我他同意和你离婚,只要你离了婚,一切就都好了。”
谁知,许妹娜不但不把这看作前景,还像盲人突然摸到悬崖似的,惊悸地板住脸,立即否定道:“不,不能离婚,我不能和他离婚。”
开始,我还有些发懵,还因为发懵想不到事情有多严重,我只是愚蠢地跟问了句:“为什么?”
许妹娜抬头看了看我,好像我问出这句话挺奇怪。“我总不能让妈妈一直在外面扒虾头,我总不能让妈妈再为我得病。”
“当然不能让她出去扒虾头,我们可以养活她。”
许妹娜表情严肃起来,是我很少看到的那种。她语气郑重地说:“你拿什么养活她,你又拿什么养活我和孩子?”
就像一个不见棺材不落泪的傻瓜,专等别人挑破真相。这个真相,其实从我落到谷底那一天起,就已经大白于天下,可我居然从没清醒过――许妹娜答应离婚时,我还是个小老板,是个副总,现在,我什么都不是,她早就告诉过我,她不会嫁一个没有出息的人,我居然一无所有了还有如此痴心妄想。
“可是李国平也不再是老板了,他拿什么养活她和孩子?”
我几乎没容多想,就把这句话说出去,我的话刚刚出口,另一句话就从许妹娜嘴里飞了出来,她说:“不,他有能力,他比你精明,他即使不当小老板,也会有办法赚钱。”
我想,当时,我一定就像一只被揪掉头的冻虾,因为我觉得我的头好像不是长在我的脖子上,毫无知觉。我慢慢退到炕沿边站起来,我还给许妹娜冷冷的目光,我甚至充满鄙夷地看着她,那一瞬间,我想起宁静,想起福楼拜笔下的包法利夫人,想起这世界上所有为利益驱动的可怕女人。
可是,许妹娜并没被我的鄙夷击溃,她抱着孩子,表情坚定而坦然,就像一个临危不惧的士兵,她说:“吉宽哥,我就是一个爱财爱钱的人,我一直就是这样一个人,你不用那么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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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许妹娜家出来,我似乎很平静,没有受到任何打击似的平静,不是我不愿让村里人看到我的沮丧故意端着,一旦清醒一只果子坏透了,烂透了,再也没了指望,也就轻松了。我因为轻松,出了门居然去了四嫂家。
我去四嫂家,也许因为有一只烂果子比较,觉得四嫂其实挺不错了,她喜欢有权有势的刘大头,却从没嫌弃过四哥,都被打了一顿,最后还能回到四哥身边;也许,不过是绝望之后的无所适从,就像一只遭到土块击打不知道该往哪里爬的蚂蚁。然而,那天一不留意爬进四嫂家,我居然获得了让我意外的信息。
那个信息不是关于四嫂和刘大头的,四嫂再傻,也不会把刘大头领到家里让我撞上,也不是关于许妹娜的,最初,厚眼皮的四嫂放下手里打的芸豆架把我迎进屋子,还真以为她会跟我说点有关邻居的事儿,毕竟,我来得太突然了,她不得不无话找话。然而,我半点没想到,在她的堂屋里刚坐下来,她就问:“你是不是听说了什么才不爱家去?兄弟媳妇跟大伯子,自古就有,也不算什么丢人的事。”
我有些发愣,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四嫂根本不理会我的惊愣,眨巴着厚眼皮继续说:“这回你回来了,大哥该高兴了,没地方住,就可找理由搬到二嫂那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