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柏拉图“美是什么”的严肃提问和“美是难的”的庄严回答,开启了西方美学史对美的本体进行探索的艰难历程。可以说,两千多年来的西方美学史就是不断重答柏拉图之问的历史。
“美”是什么?这一命题作为美学的基本命题,被美学家们称作“阿喀琉斯的脚踵”。美学界对于美的定义众说纷纭。
朱光潜先生的观点是:美的问题的难点就在它一方面是主观的价值,一方面也有几分是客观的事实。历来讨论这个问题的学者大半只顾到某一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面,所以寻来寻去,终于寻不出美的真面目。
例如蔡仪力主“纯客观论”:“自然事物的美是指天生的自然有的,所谓天生的,是说不受人的影响的。……自然美在自然本身。”
对于此种观点,朱光潜先生认为:“大多数人以为美纯粹是物的一种属性,正犹如红是物的另一种属性。换句话说,美是物所固有的,犹如红是物所固有的,无论有人观赏或没有人观赏,它永远存在那里。凡美都是自然美。从这个观点研究,美学者往往从物的本身寻求产生美感的条件。”朱先生的观点表明,美的条件是数不清的,知道了什么是美的条件,创作家不就因而能使他的作品美,欣赏家也不就因而能领略一切作品的美。从此可知,美不能完全当做一种客观的事实,主观的价值也是美的一个重要的成因。
除“纯客观论”之外,有些哲学家又专从价值着眼。所谓“价值”都是由于物对于人的关系所发生出来的,但是美学家们往往因为不能寻出美的特殊价值所在,便把它和“善”和“真”混为一事。
朱光潜先生曾经举色诺芬的《席上谈》里苏格拉底的趣事为例:有一次希腊举行美男子竞赛,当大家设筵为胜利者庆贺时,苏格拉底站起来说最美的男子应该是他自己,因为他的眼睛像金鱼一样突出,最便于视;他的鼻孔阔大朝天,最便于嗅;他的嘴宽大,最便于饮食和接吻。这段趣事说明了有些哲学家认为美的嗜好是一种自然需要的满足,是有用的,而“用”是“善”的最浅近的意义,是一种善。但就狭义说,美并非实用生活所必需,与从实用观点所见到的“善”是两种不同的价值。这段故事对于美学有两重意义:首先,它显示一般人心中所以为美的大半是指有用的;其次,它也证明以实用标准定事物的美丑,实在不是一种精确的方法,苏格拉底所自夸的突眼、朝天鼻孔和大嘴虽然有用,仍然不能使他在美男子竞赛中得头等奖。
对此,朱光潜先生的总结就是,“美”和“有用的”,各种“善”都是有分别的。
另有一派哲学家把“美”和“真”混为一事。
其中黑格尔认为,“概念从感官所接触的事物中照耀出来,于是有美”,换句话说,美就是个别事物所现出的“永恒的理性”。
英国学者司特斯在他的《美的意义》里附和黑格尔的学说并加以发挥。他认为,美是概念的具体化。概念有三种。一种是“先经验的”,即康德所说的“范畴”,如时间、空间、因果、偏全、肯否,等等,为一切知觉的基础,有它们才能有经验。一种是“后经验的知觉的概念”,如人、马、黑、长,等等。想到这种概念时,心里都要同时想到它们所代表的事物,所以不能脱离知觉。它们是知觉个别事物的基础,例如知觉马必用“马”的概念。另一种是“后经验的非知觉的概念”,例如“自由”、“进化”、“文明”、“秩序”、“仁爱”、“和平”,等等。我们想到这些概念时,心中不必同时想到它们所代表的事物,所以是“非知觉的”,游离不着实际的。这种“后经验的非知觉的概念”表现于可知觉的个别事物时,于是有美。
虽然“全体一贯”、 “入情入理”诸原则都是“真”的别名,艺术作品本来也脱离不去“真”,但是艺术的真理或“诗的真理”和科学的真理究竟是两回事。比如但丁的《神曲》或曹雪芹的《红楼梦》,它们所表现的世界全是想象的,从科学观点看都是虚构的、不真实的。但是在这虚构的世界中,一切人物情景仍是入情入理,使人看到不觉其为虚构,这就是“诗的真理”。凡是艺术作品大半是虚构的,但同时也都是名学家所说的假然判断。例如“泰山为人”本不真实,但是“若泰山为人,则泰山有死”则有其真实性。
对于这种将“真”和“美”相混淆的观点,朱光潜先生认为:这些哲学家们将“美”与“真”混为一谈,他们所指的“真”,并非“诗的真些不是纯粹由感官直接感受而要借助于概念的、带有实用联想的自然物和模仿自然的艺术都只能具有“依赖的美”。这种学说把诗、图画、雕刻、建筑一切含有意义或实用联想的艺术以及大部分自然都摈弃在“纯粹的美”范围之外,显然不够圆满。他把美感经验中的心看做被动的感受者,所以走到极端的形式主义者。
著名美学家李泽厚的观点则认为,要表现和说明自然美的特征,最好用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一句话来说明,“人化的自然”;只有从人类“实践”的哲学高度,才能准确地诠释自然美的原因。
此外,还有许许多多的美学和哲学大师也从不同的层次和侧面提出了各自对于自然美本质的看法见解,真的是令人莫衷一是。
所以柏拉图早在《大希庇阿斯》中就不得不引用一句古谚:“美是难的”来强调把握美的本质的困难。林同华说:“自然美是一个流动范畴。”这说明美是一个开放性的概念,所以,单纯从主客观统一论、纯客观论、实践论乃至近代西方美学界比较流行的纯主观论等,都不可能一劳永逸地概括人类审美的复杂现象。
朱光潜先生则一再倡导“主客观统一论”,他认为:“我们觉得某个自然物美时,那个客观方面对象必定有某些属性投合了主观方面的意识形态总和。这两方面的霎时契合,结成一体,就是自然所呈现的具体形象。”
“艺术美不就是自然美,研究美不能像研究红色一样,专门在物本身着眼,同时还要着重观赏者在所观赏物中所见到的价值。我们只问‘物本身如何才是美’还不够,另外还要问‘物如何才能使人觉到美’或是‘人在何种情形之下才估定一件事物为美’。”
朱光潜先生的思路可以从“美”这个词的含义进行分析。
“美”这个词首先可作词(字)源学的询究。中国汉代许慎的《说文解字》,宗旨就是“说其文,解其字也”,研究汉字结构,追溯造字根源及其本义。
从字源学看,根据《说文解字》:美,甘也。甘部曰,美也。甘者,五味之一。而五味之美皆曰甘。引申之凡好皆谓之美。从羊大,羊大则肥美。这说明,美与感性存在,与满足人的感性需要和享受(好吃)有直接关系。
另一种看法是羊人为美。从原始艺术、图腾舞蹈的材料看,人戴着羊头跳舞才是“美”字的起源,“美”字与“舞”字与“巫”字最早是同一个字。这说明,“美”与原始的巫术礼仪活动有关,具有某种社会含义在内,投合了人的主观方面的意识形态。
如果把“羊大则美”和“羊人为美”统一起来,就可看出:一方面,“美”是物质的感性存在,与人的感性需要、享受、感官直接相关;另一方面“美”又有社会的意义和内容,与人的群体和理性相连。而这两种对“美”字来源的解释有个共同趋向,即都说明美的存在离不开人的存在,自然所呈现的美的具体形象,就是客观方面对象的某些属性与主观方面的意识形态总和的霎时契合。
再比如中国古人欣赏玉,时常以玉为美。为什么呢?《荀子》说“以玉比德”人的品格、德操之间具有一种本质上的统一性,具有一种现实的、实际上的联系和关系。试想,如果玉与人之间没有这种本质上的统一性,没有这种现实的、实际上的联系和关系,“以玉比德”还有什么根据,还存在什么基础呢?有人说,玉性即人性,玉品即人品,这实际上就揭示了玉与人、客体与主体是统一的这一事实。
中国人还素有对竹子的爱好,俗话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夫玉者,君子比德焉”,实际上,这就是因为玉与人,与就是证明。为什么中国人如此钟情竹子,以竹为美呢?清代画家郑板桥明确揭示,竹子,“瘦劲孤高,枝枝傲雪,节节干霄,有似乎士君子豪气凌云,不为俗屈”。这就明明白白地说出,人们赏竹,爱竹,以竹为美,就是因为竹子的品性、特质等与士君子的志向、操守等具有一种本质上的联系和现实上的统一性。
讲到欣赏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鲁迅先生的话说得真切、明白:“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从鲁迅先生的话中我们看出,人作为审美主体,他所观照和欣赏的就是那些与他具有一种现实的、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的东西,或者说,只有那些与人之间具有一种现实的、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的客观对象或实际内容才能形成为审美客体或审美内容,才能为人作为审美主体所喜欢,所欣赏。鲁迅先生的话无疑无可否认地隐含着这样一个道理,即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客体,就在于它与人之间具有一种现实的、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
毛泽东讲:“史沫特莱说,听中国人唱《国际歌》,和欧洲不同。中国人唱得悲哀一些。我们的社会经历是压迫,所以喜欢古典文学中悲怆的东西。 ”毛泽东的话不也深深地蕴涵着,人作为审美主体,他所喜欢和欣赏的就是那些与他具有内在联系或本质上统一性的东西吗?